1、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xx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xx 所属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 ,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
2、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 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四条职责权限。一、 院长对所属各各科室、 各职能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负责。二、 各科室、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三、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进度。其他科室、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四、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员工协助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第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 均有权向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和有关监
3、管领导报告。执行医院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第六条 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隐患报告后, 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第七条隐患排查所需的资金由医院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 A、B、C 三级。A 级:难度大,医院解决不了的,须上报上级领导部门配合解决的隐患。B 级:难度较大,科室和部门解决不了,须经院部解决的隐患。C 级:由部门和科室内部可以解决的隐患。第九条 安全生产隐患确认
4、与上报。一、各科室、各职能部门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 A、B 级隐患呈报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 并提出整改意见, 经安全生产办公室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院部,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部门,医院不安排安支措费用。第十条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院长全面负责;各负责人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即“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二、 对于一般隐患,由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5、(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三、安全生产部门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四、医院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五、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第十一条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第十二条 各科室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