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1、各医疗岗位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本岗位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不同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2、各科室保洁工人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登记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 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粘贴警示标识,标签内容有废物类别、生产日期、科室、对医疗废物进行秤重。然后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与科室人员双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年。3、院内各科室每
2、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将医疗废物收集,交给运送人员并在交接本上签名,运送人员与科内人员核实后运送至暂存间。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核对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4、本院将医疗废物交与肇庆医疗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置,并签署了委托处置协议书,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认真与肇庆医疗垃圾处理站工人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 且登记资料需保存 3 年。5、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实行专人负责制。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6、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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