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 目的召回已售出的不合格品,杜绝质量事故的危害性。2 职责2.1 总经理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2.2 市场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召回。2.3 技术部负资不合格产品的验证检验。3 工作程序3.1 市场部应建立销售记录,详细记录售出产品的日期或批号,销售流向。3.2 退货3.2.1 市场部接到顾客提出的退货要求时,应查阅销售流向记录,验证退货品是否与记录一致。3.2.2 技术部根据顾客要求,按照产品执行标准,确定检验项目并检验,验证是否为不合格品。3.2.3 如检验合格,市场部与顾客协商解决。3.2.4 如检验不合格,市场部应填写退货记录,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退货手续。3.2.5 退货品按不合格处理程序执行。3.3 产品质量事故召回不合格品3.3.1 发现产品质量事故,市场部应查阅产品销售流向记录 ,查明数量。并负责召回不合格品。3.3.2 凡不影响食用安全的情况下,供需双方协商解决。3.3.3 凡对食用有危害及卫生指标不合格的,总经理应会同市场部,按照销售记录对产品进行紧急召回。3.3.4 对召回产品的, 总经理应召集有关人员, 对事故认真分析, 找出原因,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4 相关记录产品召回/消费者投诉受理记录6.5 食品运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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