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条 加强院长负责的分级安全责任制。(一)院长要全面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行政副院长为安全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分管医疗、医技、门诊工作的业务副院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各科、室、班组的主任、护士长、班组长为所属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安全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各岗位、各工种,如:司炉工、电工、设备维修工、木工等对所在岗位工作的安全保卫负责。(二)各级领导都要切实履行担负的安全保卫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自的领导议事日程,与医疗业务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使安全保卫落实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尽职尽责,层层有人抓。(三
2、)院办公室应在年初将本院安全保卫负责名单呈报上级备案。第二条 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一)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行政副院长任主任,保卫科长、后勤科长,委员成员为:医务科长、后勤科长、基建办公室主任。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科全权负责。(二)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学习贯彻宣传上级劳动安全和社会治安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并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领导义务消防队工作,总结评比,奖惩兑现,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三)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分工:主任负责全部安全保卫领导工作;医务科主任负责医疗安全保卫工作;预防保健科长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工作;后勤科长、设
3、备给点组长、基建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长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督促工作,根据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第三条 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素质,增设适当的消防器材。(一)医院义务消防队,从各大科室抽调部分人组成义务消防队(院部 1人,保卫科 1 人,后勤 3 人,门诊部 2 人,内科 2 人,外科 2 人,妇产科2 人,检验科 2 人,放射科 1 人,手术室 2 人) 。副院长任组长,后勤科长、保卫科长任副组长,委托县城北派出所定期培训,每个队员都要增强防火观念,必须做到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二)对
4、重要防火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由安全保卫科进行统计申报,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后购买。(三)义务消防队要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经常配合作好预防工作,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医院重点消防部位有:中西药房、住院部、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供应室、后勤库房、洗浆房、电工房、锅炉房、厨房、木工房、放疗室、计算机中心。(四)重点部位要建立防火岗位责任制,消防规章制度要上墙,熟记制度内容,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和充实消防设备。第四条 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一)推行二级安全检查制度。各科室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每月及重大节日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二)安全检查重点内容:1、检查用火、
5、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重要物质储存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2、建筑结构,平面布置,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3、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4、各种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5、各种安全设备是否完好备用。6、领导同职工的安全思想状况。(三)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级逐件上报到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安全管理委员会逐件查核登记,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凡是难于整改的重大问题,呈报院办研究解决。第五条 加强职工安全知识的普及,重点工种的训练。(一)新调入院的职工要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二)实习进修人员来院时,由医务科负责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三) 全院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 使全体职工一般能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
6、本岗位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第六条 建立防火档案。院保卫科有健全的防火档案,内容完整,字迹清晰,随时记载,管好用活。第七条 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一)全院职工必须对本单位安全负责,尽到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具体工作由科室配合落实到人头。(二)每个岗位职工都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责任,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处处有人管。第八条 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一)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院目标管理的内容,年终检查考核评比。(二)奖惩兑现,对于在安全保卫工作中遵守制度做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火灾的,根据情节酌情给予行政的,经济的以至法律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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