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三 级 配 电 二 级 漏 保 总 体 要 求、 三 级 配 电 二 级 漏 保 总 体 要 求施 工 现 场 配 电 系 统 应 采 用 三 级 配 电 、 二 级 漏 电 保护 系 统 ;用 电 设 备 必 须 有 各 自 专 用 的 开 关 箱 ;漏 电 保 护 器 参 数 应 匹 配 并 灵 敏 可 靠 ;总 配 电 箱 与 开 关 箱 应 安 装 漏 电 保 护 器 分 配 电 箱与 开 关 箱 、开 关 箱 与 用 电 设 备 的 距 离 应 符 合 规 范 要求 ;三 级 配 电 、 二 级 漏 电 保 护 系 统 参 考 图 例2、 总 配 电 箱 设 置、 总 配 电
2、箱 设 置箱 体 结 构 、 箱 内 电 器 设 置 及 使 用 应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配 电 箱 、 开 关 箱 电 器 可 靠 、 完 好 , 进 出 线 整 齐 。设 置 要 求 :设 置 要 求 :1、 总 配 电 箱 以 下 可 设 若 干 分 配 电 箱 , 分 配 电 箱 以下 可 设 若 干 开 关 箱 ;总 配 电 箱 应 设 在 靠 近 电 源 的 区域 ,分 配 电 箱 应 设 在 用 电 设 备 或 负 荷 相 对 集 中 的 区域 , 分 配 电 箱 与 开 关 箱 的 距 离 不 得 超 过 30m, 开 关箱 与 其 控 制 的 固 定 式 用 电 设 备
3、 的 水 平 距 离 不 宜 超过 3m。 ( JGJ46 2005 第 8.1.2 条 )2、 开 关 箱 中 漏 电 保 护 器 的 额 定 漏 电 动 作 电 流 不 应大 于 30mA, 额 定 漏 电 动 作 时 间 不 应 大 于 0.1s; 使用 于 潮 湿 和 有 腐 蚀 介 质 场 所 的 漏 电 保 护 器 应 采 用防 溅 型 产 品 ,其 额 定 漏 电 动 作 电 流 不 应 大 于 15mA,额 定 漏 电 动 作 时 间 不 应 大 于 0.1s。( JGJ46 2005第 8.2.10 条 )3、 总 配 电 箱 中 漏 电 保 护 器 的 额 定 漏 电 动
4、作 电 流 应大 于 30mA, 额 定 漏 电 动 作 时 间 应 大 于 0.1s, 但 其额 定 漏 电 动 作 电 流 与 额 定 漏 电 动 作 时 间 的 乘 积 不应 大 于 30mAs。 ( JGJ46 20058.2.11)3、 分 配 电 箱 、 开 关 箱 设 置、 分 配 电 箱 、 开 关 箱 设 置箱 体 结 构 、 箱 内 电 器 设 置 及 使 用 应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配 电 箱 、 开 关 箱 电 器 可 靠 、 完 好 , 进 出 线 整 齐 。开 关 箱 示 意 图设 置 要 求 :设 置 要 求 :1、 配 电 箱 、 开 关 箱 应 采 用
5、冷 轧 钢 板 或 阻 燃 绝 缘 材料 制 作 , 钢 板 厚 度 应 为 1.2 2.0mm, 其 中 开 关 箱箱 体 钢 板 厚 度 不 得 小 于 1.2mm,配 电 箱 箱 体 钢 板 厚度 不 得 小 于 1.5mm, 箱 体 表 面 应 做 防 腐 处 理 。( JGJ46 2005 第 8.1.7 条 )2、 配 电 箱 、 开 关 箱 的 进 、 出 线 口 应 配 置 固 定 线 卡 ,进 出 线 应 加 绝 缘 护 套 并 成 束 卡 固 在 箱 体 上 ,不 得 与箱 体 直 接 接 触 。 移 动 式 配 电 箱 、 开 关 箱 的 进 、 出 线应 采 用 橡 皮
6、 护 套 绝 缘 电 缆 , 不 得 有 接 头 ( JGJ462005 第 8.1.16 条 )3、 配 电 箱 、 开 关 箱 外 形 结 构 应 能 防 雨 、 防 尘 。( JGJ46 2005 第 8.1.17 条 )4、 配 电 箱 、 开 关 箱 内 的 电 器 必 须 可 靠 、 完 好 , 严禁 使 用 破 损 不 合 格 的 电 器 。( JGJ46 2005 第 8.2.1条 )5、 总 配 电 箱 的 电 器 具 备 电 源 隔 离 , 正 常 接 通 与 分断 电 路 ,以 及 短 路 、过 载 、漏 电 保 护 功 能 。( JGJ46 2005 第 8.2.2 条 )6、 当 总 路 设 置 总 漏 电 保 护 器 时 , 还 应 装 设 总 隔 离开 关 、 分 路 隔 离 开 关 以 及 总 断 路 器 、 分 路 断 路 器 或总 熔 断 器 、 分 路 熔 断 器 。 当 所 设 总 漏 电 保 护 器 同 时具 备 短 路 过 载 漏 电 保 护 功 能 的 漏 电 断 路 器 时 ,可 不设 总 断 路 器 或 总 熔 断 器 。 ( JG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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