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设备照明安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木工设备照明安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表 C2-1编号工程名称交底日期年月日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木工设备照明安装作业木工设备照明安装作业交底提要交底内容:1.按平面设计布置,木工房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搭设完毕,设备按规范要求安装就位;2.检查设备电气是否完好;3.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备距控制开关箱水平距离不大于 3 米,电动机械设备接零保护不得少于 2 处;4.设备控制器有防尘装置,设备控制采用磁力起动器控制,接线盒均由下口进线出线;5.设备主控制开关的电源线采用穿管保护埋地敷设,沿墙部位采用穿管或护板保护;6.电锯接线及电刨接线控制采用定向控制运行,不得逆运行;7.照明灯必须选用防水防尘封闭式合格灯具,安装在设备上方,高度不得低于 2.5 米;8.设备安装后经调试,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9.圆锯必须设安全档板,操作人员操作时前方设分料器;10.穿戴好相应劳动保护用品;11.正确操作,设监护人;12.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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