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因素估计不足 积料落下砸人事故经过:2007 年 10 月 16 日上午 10 时 40 分左右,某烧结一分厂因结构调整,2 号机拆除,1 号机生产,来料水分时有不稳,造成混合料矿槽积料较多,严重影响了工艺生产操作,10 月 16 日,1 号机系统因计划停机处理设备问题,因此,分厂临时安排甲班、丙班作业区,派人将矿槽积料进行处理。清理开始时,因矿槽口边沿积料需要清理干净,每两人一组轮流进行,当第三组两人进入清理矿槽,粉状大块突然落下(高 1 点 5 米左右)压倒周某腿部,造成左大腿骨干骨折。事故原因分析及责任:1、周某本人安全防护意识不强,对危险区内作业危险意识能力不足,未对头部上方积料隐
2、患清楚后再进行作业,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现场互联互保措施不力、监护措施不到位是事故的次要原因。3、矿槽内使用 36V 低压照明,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4、周某安全意识不强,上方积料危险因素估计不足,未能及时清楚隐患,自己伤害自己,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5、现场监护人、作业长、互联保对象,因监护不到位,负次要责任。6、烧结一分厂领导及安全员负有管理责任。预防措施:1、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职工对危险源、危险点、危险区域内作业风险辨识能力。2、加强互联互保措施,提高现场监护能力3、针对清料作业,制定出一套安全有效的作业程序。4、将事故通报全长、各分厂、车间要针对这起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使职工受到教育,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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