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丝绳脱扣 造成粉碎性骨折企业名称河南分公司机械制造公司发生事故时间 2003 年 2 月 19 日伤亡人数轻伤 1 人生产过程其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间接经济损失 7.8 万元事故经过: 2003 年 2 月 19 日下午 16 时 30 分左右,金工车间装配钳工刘某、邵某二人在车间东跨队 2003-006 大侧板(1900*1100*500) (重约 400 公斤)进行试压补焊。操作者刘某、邵某使用 M20*95 螺栓穿入 22 孔内,用于悬挂钢丝绳起吊。当工件吊起后,向北移动 1 米左右,落地后钢丝绳脱扣,大侧板向南倾倒,将在倾倒方向下正在移动枕木的刘文革砸伤,造成某右下肢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2、。事故原因:1.刘某、邵某违反操作规程,实施习惯性违章操作,利用随手捡到的螺栓作为吊装具,没有指挥天车起钩行驶到安全位置,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2.车间没有配备专用吊装卡具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3.车间对班组、班组对个人的安全意识疏于教育引导,负管理责任。事故责任及处理情况:1.分别扣主要责任人刘某、邵某各 500 元。2.分别扣车间主任 150 元、副主任 100 元、副主任 100 元、工会主席兼安全员 100 元、班长 100 元。防范措施:1.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2.在全车间进行一次反违章作业、反麻痹大意的安全教育。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克服麻痹思想,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努力实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理念。3.加强车间安全管理,以安全确认制为契机,紧紧抓住班组安全建设这个主旋律,充分发挥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作用,大力开展自保、互保、联保的安全活动,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4.购置专用卡具、吊具,防止类似事故发生。5.召开事故分析会,下发通报,使全体员工受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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