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疏于管理的代价一、事故经过2004 年 8 月 7 日上午 8 时 10 分左右,位于魏塘镇北暑村的嘉善县中盛胶合板制造厂内锯边工张(死者,男,33 岁,四川广元人)到仓库中查看还需锯边的半成品细木工板数量,在过道中行走,突然靠墙堆放的半成品板(三件)向南侧倾倒,张躲让不及,板材压住张下身部位,即倒地昏了过去,车间里其他职工听到响声后立即跑过去,移开板材,把张抬了出来。厂长韩立即呼叫“120”抢救车,把张送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由于伤势过重,于 2004 年 8 月 13 日 14 时左右死亡。二、事故原因分析1、造成张受伤致死的直接原因是仓库中板材倾倒压住身体后摔倒,由于后脑与地面的撞击,受伤
2、过重导致死亡。2、该厂仓库中板材堆放不整齐,而这些板材是当天早晨刚堆放的,堆放板材的叉车操作工未经过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属无证操作) ,是该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3、该厂主要负责人严履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职责不到位,厂里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从业人员未进行上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仓库中堆放物未制定有关标准,是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三、事故责任1、该厂叉车工朱无证操作,堆放板材不整齐,造成板材倾倒,负主要责任。2、该厂主要负责人严,未履行好安全生产的有关职责,负管理和领导责任。四、事故处理意见1、对该厂主要负责人严,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处罚。2、对叉车操作工朱,由该厂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相应处理。五、整改措施1、召开全厂职工大会,通报事故经过,吸取事故教训,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举一反三,查找不安全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2、该厂主要负责人要明确自己应履行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全厂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制定仓库板材堆放的标准,并严格执行,落到实处。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