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石油管理局“85”物体打击事故2005 年 8 月 5 日 8 时 20 分,某石油管理局油建公司广东 LNG 工程施工项目部第三作业队,在进行管子组对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重伤后因抢救不及时死亡。一、事故经过某石油管理局油建公司是一家成立于 1958 年,具有 40 多年历史,专业从事石油天然气、化工工程建设,具有国家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综合性施工企业。 广东 LNG 工程施工项目是公司位于广东深圳坪山镇的管道建设工程,线路总长 72.035Km。2005 年 8 月 5 日上午 7 时左右, 油建公司广东 LNG 工程施工项目部第三作业队一班在广东 LNG 站线
2、项目输气干线工程站线第五标段 B010+026号桩(深圳市龙岗区坪山镇沙钵村)处施工,在进行完班前安全讲话和施工准备后,开始了上午的施工作业。8 时 10 分左右,管工肖某在组对距离已焊接管段纵向距离 500mm、水平距离 300mm 左右的一根管子时,为防止管子在组对时滑管,肖某叫位于他下方准备架管的人员离开管沟,民工李某平整好管子下方的地面后,肖某将安全凳放在距离下侧管端 3.2m 处用于稳管。肖某和李某先松了一下倒链试一试管子是否放稳,为了防止管子滚动,李某又找了一块石头垫在安全凳下,然后肖某和李某继续松倒链,直到管子上侧管端放在管墩上后,肖某觉得三木搭一只腿位置不合适,由他和李某扶住三
3、木搭那只腿,叫另一配合民工吴某重新挖脚坑, 大约挖了 10 分钟(8 时 20 分)左右,管子突然向下滑动,由于肖某站在管子和管壁隆起的石块之间,无法躲闪,被滑动的管子挤压,造成其右小腿骨折并大量流血。李某立即将肖抱住,现场人员拿出急救箱进行了简单的止血绑扎,同时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拨打了当地的 120 急救电话(8 时 30 分左右)。随后,由李某、吴某两人将肖某沿逃生梯背出管沟。现场人员立即用梯子铺上木板做成简易担架,将肖某抬起向山下运送。9 时左右,在离事发地点 1000m 的地方,肖某一行人与赶来救助的坪山镇人民医院的 120 救护车相遇,120 急救人员在对肖某的断腿进行了简单的固定后
4、, 将其抬上了救护车。 9 时 20 分到达坪山镇人民医院。 入院时,肖某神智清醒,呼吸、脉博、血压正常。在办理入院手续,验血、X 光检查后,医生对伤员进行了常规性的药物止血和补充液体的治疗,但未进行输血和手术结扎断裂的血管。11 时 30 分左右,主治医生告之在场人员要进行截肢手术,为保证伤者有较好的医疗条件进行治疗,在医生和护士的监护下,11 时 50 分将肖某转入龙岗区中心医院。由于该院再次对肖某办理入院,验血、X 光检查等手续,12 时 50 分左右,经检查院方下达了病危通知书,13 时 40 分开始对肖某实施输血救治,14 时 15 分,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上一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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