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油管作业时 弯头高空掉下,造成 1 人死亡2005 年 3 月 13 日 17 时 09 分,某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试修公司川试210 队在二 20 井进行下油管作业时,2高压软管和活动弯头从距离钻台面12.4 米的高空掉下,造成 1 人死亡。一、事故经过川东钻探公司试修公司川试 210 队是一支专业试油队,该队具有井下大修作业乙级资质。 2005 年 2 月开始在四川省泸州市二里乡石滩坝村五社二 20 井进行试油施工。按设计二 20 井试油作业无冲砂洗井工序,由于该井压力系数较高,压井泥浆密度高,而且是大斜度井(最大井斜角 81.6 度)压井后,井内泥浆在斜井段发生沉淀,按甲方指令采用冲
2、砂洗井作业。3 月 13 日 17 时,210 队生产 2 班在二 20 井进行下油管作业。司钻唐某检查活动弯头的和尚头,发现用手扳动困难,而用 36管钳则可转动。于是司钻唐某、 井架工张某用由壬联接活动弯头和油管, 并用大鎯头敲击,确认已上紧扣。17 时 09 分,司钻唐某负责操作刹把并上提油管对扣上扣,井架工胡某在二层台操作,试油工梁某、张某、廖某在井口负责接 73 毫米油管。用管钳上扣 4-5 圈时,听见现场的技术员李某大喊:“糟了!”即见2高压软管和活动弯头从距离钻台面 12.4 米的高空掉下,击中站在井口左侧靠司钻方向的张某头部,将张某的安全帽击破并打落至方井。张某倒在井口旁边,其头
3、部已经出血。发现人员受伤后,在场的梁某和廖某立即喊人。代队长黄某立即电话通知 120 急救及队上值班车立即返队,派人到附近公路上去拦过往车辆,同时立即停止施工作业。17 时 30 分,在 120 急救车未到井场时,即用队值班车将张某送至距离二 20 井场最近的贵州省赤水市人民医院抢救。17时 50 分,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活动弯头的和尚头转动不灵活,加之 2高压软管的作用,致使活动弯头的和尚头与井眼轴线偏离,造成活动弯头的和尚头转动阻力较大。因油管上下部均为正扣连接,当在油管的下部进行对扣上扣作业时,致使在活动弯头由壬连接处产生倒扣,造成活动弯头被倒脱扣,并随 2高压软管从距离钻台面 12.4 米的高空掉下。(二)间接原因采取活动弯头及 2高压软管直接与油管柱连接进行冲砂洗井时, 其 2高压软管上、下端未拴保险绳,不能防止活动弯头倒脱扣后随 2高压软管的下落。(三)管理原因1、采取活动弯头、高压软管与油管柱连接进行冲砂洗井时,未制定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对油管上下部均为正扣, 当油管下部对扣上扣时、油管上部易倒扣脱落的潜在危害认识不足,且未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2、发现压裂车的活动弯头的和尚头转动不灵活这一事故隐患,未能有效整改或纠正, 使用存在事故隐患的活动弯头与油管、 2高压软管连接。上一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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