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主井装载煤块伤人事故一、事故经过2004 年 7 月 24 日早班,在检修更换给煤机上箱体时,手拉葫芦起吊新件准备安装,由于连接螺栓对接较难,杨某将头伸入溜煤口内观察,突然一块煤块落下,砸伤了杨某的脸部。二、事故原因分析杨某将头伸入溜煤口内观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三、事故责任划分1、杨某没有按照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不得将身体各部位进入溜煤口内,禁止站立在溜煤口处的规定,严重违章,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2、 一同施工的人员没有及时制止杨某的违章行为, 对事故负有互保责任。3、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四、事故防范措施1、任何人员不得在溜煤口下作业,更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入溜煤口内,如确需进入必须制定措施,并严格执行。2、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严格按照三大规程工作,不得违章作业。3、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提高自主保安意识,做到不安全不工作。五、事故体会与感想此次事故被煤块砸伤脸部,虽然伤势不重,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工作中必须按章作业,主井口作业危险性比较大,必须做到安全方可工作。 必须按部就班做好设备检修工作, 不能图快误事。要做到忙而有序,才能在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检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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