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吊篮配重及支架要求高处作业吊篮配重及支架要求一、配重技术要求一、配重技术要求(1)配重件应稳定可靠地安放在配重架上,并应有防止移动的措施。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件或其他替代物。配重件的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202-2010)5.4.10 强条)二、支架技术要求二、支架技术要求(1 1)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建筑物挑檐边缘(强条)或建筑物挑檐边缘(强条) 。不允许不安装前支架而将横梁直接担在女儿墙或其他支撑物上作为支点。 (强条)(2)悬挑横梁前高后低,前后水平高差不应大于横梁长度的 2%。(3 3) 悬挂机构前支架应与支撑面保持垂直悬挂机构前支架应与支撑面保持垂直,脚轮不得脚轮不得受力受力。 (强条)(强条)(4)前、后支架与支承面的接触应稳定牢固。(5)当前梁安装高度超出标准悬挂支架的前梁高度时,应校核其前支架的压杆稳定性。(6 6)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篮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篮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倾覆力矩的比值不得小于与倾覆力矩的比值不得小于 2 2。 (强条)(强条)(7)当使用两个以上的悬挂机构时,悬挂机构吊点水平间距与吊篮平台的吊点间距应相等, 其误差不应大于 50mm。(8)悬挂机构宜采用刚性联结方式进行拉结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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