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灭火应急救援作战行动的基本要求按照这次培训班的安排,下面我结合二十多年的灭火救援工作经历和部队灭火救援与战备管理工作实践,就灭火救援作战行动主要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提一些个人建议,供大家借鉴,不当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一、警情受理(一)受理方式(一)受理方式1、按照城市接警区域划分方式的不同,警情受理通常分为集中接警、分散接警和集中与分散接警相结合三种类型。一般来说,地级城市通常采用集中接警模式,县级城市采用分散接警模式,一个城市采用集中与分散接警模式的不多。2、XX 年以来,总队在全省推行了“三台合一”接处警工作模式,就是将 110 报警服务台、119 报警台和 122 报警台合并为一个统一的
2、报警服务台,简称为“三台合一” 。可以分为统一接警、同席分类处警,统一接警、异席分类处警和统一接警、异地分类处警三种模式,目前我省大多采用统一接警,异地分类处警模式,即由 110 报警服务台统一接警,如是火警,消防指挥中心或通信室值班人员立即接警、处置,同时 110 监听。(二)警情来源(二)警情来源1、使用公共市话、移动电话向“119”或“110”报警;2、上级指挥中心通过接警调度系统直接下达的警情(包括责任区警情和增援警情)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无线专线报警;4、城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设置有无线火灾报警系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通过有、无线自动报警专线向指挥中心报警;5、互联网报警中心网
3、站、手机短信(失聪或语言障碍者)报警;6、图像监控(城市制高点) 、人工瞭望报警;7、来人报警或直接发现火情;8、其他报警(由于受条件限制,在少数地区和特殊情况下,采用敲锣、击鼓、撞钟、鸣笛、燃放烟火等方式报警) 。(三)(三)警情受理的基本要求警情受理的基本要求1、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要求,接处警系统要能同时受理不少于 2 起报警,且从接警到消防站接到出动命令的时间不应超过 45 秒。2、定时与电信部门核查通信线路,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接警人员要坚守岗位,有警必接,态度热情,语言规范。4、警情受理要做到“地点清、情况明” :(1)地点清:主要问清包括行政区域名称,路名、门牌号
4、码,单位名称或参照物,经纬度坐标等信息。(2)情况明:尽可能多的问清灾害事故的类型、建筑情况、燃烧物质、燃烧面积、泄漏爆炸情况、毗邻情况、灾害蔓延情况、人员被困和疏散情况、道路交通情况等与灭火应急救援有关的信息。5、接警过程要体现“稳、准、快” 。 “稳”就是要沉着冷静地按程序受理报警; “准”就是要听准和问清报警的关键性内容,不出差错; “快”就是要为调度力量争取时间,迅速完成接警过程。6、对超出报警受理范围的其他报警,应向报警人说明情况,并告知相关部门报警电话。当遇到特殊情况,报警人无法向相关部门报警时,接警人员可以代其转报,并作好记录。7、来人报警时要将报警人带入通信室,稳定报警人情绪,
5、按接警要求问清相关情况,记下报警人姓名。如报警人情绪不稳定,讲不清情况时,应带报警人随车出动引路,但必须保证报警人安全。8、在外出训练或参加其他勤务活动时发现灾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并向指挥中心或通信室报告,请求增援。9、接到跨区域增援报警,一般应先出动再报告。二、力量调派(一)(一)调派依据调派依据1、报警人第一时间提供的情况;2、报警人所处的位置(如非本单位报警,说明已从远处发现火光,证明火已烧大) ;3、报警的时间段(如 23:0005:00) ;4、119 报警电话的数量和持续时间;5、查阅灭火作战计划(如重点单位应予以重视) ;6、瞭望台监情报告和高位探测器监情;7、气象情况(尤其是
6、大风干燥天气等) ;8、火灾地点位置的重要性及其影响度(如繁华地段、闹市中心等应予以重视) ;9、续问 119 报警电话;10、主管中队指挥员途中情况报告(这是来自第一线的情况,是续派增援车的重要依据) 。指挥中心调度员就是根据上述十个方面的要素,构成判断,决定第一出动的出车数量和车型,并适时增派增援车辆,其中主管中队指挥员在途中观察判断后的情况报告,是定下增援力量决心的极其重要依据。(二)调派原则(二)调派原则1、就近调度原则。应按照属地管理权限,调派最近的微型消防站、乡镇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以及辖区主管消防队等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处置。2、等级调度原则。按照部颁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GA/T1340-2016,2016 年 12 月 1 日实施) ,火警从低到高分为一至五级,应急救援从低到高分为一至四级。火警和应急救援升级条件为:(1)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时期或发生在政治敏感区域、重要地区的火警和应急救援;(2)风力 6 级以上或者阵风 7 级以上、冰冻严寒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发生的火警;(3)当日 22 时至次日凌晨 6 时发生的火警和应急救援;(4)报告同一地点火警的电话持续增多,成灾迹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