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履带起重机的使用技术交底履带起重机的使用技术交底1、 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起重机技术性能。执行规定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动机。注意各种仪表指示,认为正常后,才可开始工作。2、 工作开始前,应先试运转一下,检查各 0 限位保险是否齐全正常,各级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维修.3、 起重机工作前检查距尾部的回转范围 50cm 内有无障碍物.4、 起重机吊起满载重物时,应先吊起犁地面 20-5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5、 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行规定.6、 起重机吊起重物时,应严格注意起吊重物
2、的升降,不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7、 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动不平时,应采取措施整实整平,起吊时的一切动作要以缓慢速度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8、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起重臂停在约 45 度处,离开作业面,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然后将发动机熄火关闭电门,操纵杆推进空当位置,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冬季应将水箱、水套中的水放尽,水门打开。锁住驾驶室门窗后,驾驶员方可离开。9、 如遇重大购件必须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时,构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的起重量总和的 3/4。绑扎时注意负荷的分担,每台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负荷的 80%,以免任何一台负荷过大造成事故。在起吊时必须对两台机进行同一指挥,使两台机动作协调相互配合,在整各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都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起重机操作时必须有持有有效指挥证的指挥人员进行指挥。10、补充交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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