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定安全操作技术交底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定安全操作技术交底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2.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位2/1000。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 在无倾斜撑时应加固。3.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4.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5.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6.遇有四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7.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室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8.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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