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名称工程部位接受部门钢结构安装班组交底部门项目部交底内容及要求:交底内容及要求:1、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情况配备电工。2、使用机械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3、在建工程在外高、低压线路下方进行施工。在外高、低压线路下方也不得搭设施工作业棚、建造临时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4、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
2、作距离,其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增高绝缘材料搭设的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5、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6、施工现场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线(包括架空线)应分色(包括配电箱内连接),相线 L1 为黄色,相线 L2 为绿色,相线 L3 为红色,工作零线 N 为黑色,保护零线 PE 为绿黄色。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电线应进行包扎或更换。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应实行“一机一闸一
3、漏一箱”制。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 2 台 2 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8、所有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在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施工现场停止作业 2 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9、熔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线,每根熔线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10、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其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橡皮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电源线应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11、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室外应大于3 米,室内应大于 24 米,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大于 5 米。12、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 2.4 米的,电源电压应不大于 36 伏;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24 伏;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电源电压不越过36 伏。13、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在树木、脚手架上。电杆应采用混凝土或木杆,不得采用竹杆。木杆梢径应不小于 130 毫米。14、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设备。交底人:日期:接受人:日期:注:本表一式二份,交底人及接受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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