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用电安全交底书施工用电安全交底书单位:项目经理部编号:201X-007主送单位安全质量管理部主送人接收单位接收人交底内容施工用电日期交底记录:交底记录:1、施工用电,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380/220V 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保护系统。2、施工现场由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定期对电力系统进行检查、量测。3、施工电源及高低压配电装置应设专职人员负责运行与维护。4、电工经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后,持证上岗。5、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发电机中性点处、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
2、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引出,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6、自备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供电。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7、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8、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9、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情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前,严禁使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严禁用水进行灭火。10、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方可对触电者做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11、电气装置遇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出故障后,方可再行合闸,严禁强行合闸。12、施工现场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连接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
3、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13、施工用电架空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绝缘导线。(2)应设横担和绝缘子,并架设在电杆上。(3)导线截面应满足计算负荷、线路末端电压偏移和机械强度要求。14、电杆埋设应牢固,回填土应夯实。15、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16、与外电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架空线路一侧施工时,在建工程与架空线路边缘之间安全操作距离符合下表规定: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110220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6.08.010.0
4、15.0(2)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 最小垂直距离(m)4.07.08.0(3)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035110220330500 最小安全距离(m)1.72.02.54.05.06.017、施工用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沿地面明设,当必需明设时应加设防护管。(2)直接埋地敷设时应覆盖硬质保护层。(3)穿越建筑物、铁路、道路等易受损伤的场所时,应加设防护管。18、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做绝缘固定,最大弧垂处距离地面不得小
5、于 2m。19、施工现场低压供电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沿线每 1Km 处的保护零线以及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的保护零线应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0。20、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21、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的挡距内,架空线不应有接头。22、配电室应单独设立,并设有操作、维护通道,保持清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23、配电柜应符合下列规定:(1)两端应作接地(接零)。(2)名称、用途、分路应做标记。(3)严禁直接挂接临时用电设备。(4)配电柜或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停止作业时应断电上锁。24、总配电箱应靠近电源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
6、设备相对集中的区域,与开关箱的距离严禁大于 30m,开关箱应靠近用电设备,与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宜大于 3m。25、当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必需合置在同一箱内时,应分路设置。26、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厚度为 1.2-2.0mm 的铁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应能防雨、防尘。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装设位置干燥、通风、无外来物体撞击的场所,其周围应有足够 2 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27、配电箱必须分设 N 线端子板。总配电箱应设总隔离开关、分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设备。分配电箱设总隔离开关、分隔离开关。开关箱应设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设置分路开关。28、配电箱电力容量在 15Kw 及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型开关。4.5Kw 及以上的电动机严禁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刀型开关应采用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严禁倒接线。29、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有锁,有防雨措施,严禁放置杂物,并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进行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电源断开,严禁带电作业。30、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设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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