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压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变压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交底内容交底内容:一、运行电力变压器必须符合变压器运行规程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二、新装或检修后的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应作下列检查:1、核对铭牌,查看铭牌电压等级与线路电压等级是否相符。2、变压器绝缘是否合格,检查时用 1000 或 2500 伏摇表,测定时间不少于 1 分钟,表针稳定为止。绝缘电阻每千伏不低于 1 兆欧,测定顺序为高压对地,低压对地,高低压闸。3、油箱有无漏油和渗油现象,油面是否在油标所指示的范围内,油表是否畅通,呼吸孔是否通气,呼吸器内硅胶呈蓝色。4、分接头开关位置是否正确,接触是否良好。5、瓷套管应清洁,无松动。三、电力变压
2、器应定期进行外部检查。经常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内的变压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每周应有一次夜间检查。四、无人值班的变压器,其容量在 3200 千伏安以上者每 10 天至少检查一次,并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进行检查。容量大于320 千伏安,但小于 3200 千伏安者,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应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进行检查。五、大修后或所装变压器开始运行的 48 小时内,每班要进行两次检查。六、变压器在异常情况下运行时(如油温高、声音不正常、漏油等)应加强监视,增加检查次数。七、运行变压器应巡视和检查如下项目:1、声音是否正常,正常运行有均匀的“嗡嗡”声。2、上层油温不宜超过 85。3、有无渗、漏油现象
3、,油色及油位指示是否正常。4、套管是否清洁,有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及其它现象。5、防爆管膜无破裂,无漏油。6、瓦斯继电器窗内油面是否正常,有无瓦斯气体。八、变压器的允许动作方式1、运行中上层油温不宜经常超过 85,最高不得超过 95。2、加在电压分接头上的电压不得超过额定值的 5%。3、变压器可以在正常过负荷和事故过负荷情况下运行,正常过负荷可以经常使用,其允许值根据变压器的负荷曲线、冷却介质的温度以及过负荷前变压器所带的负荷,由单位主管技术人员确定。在事故情况下,许可过负荷 30%运行两小时,但上层油温不得超过 85。九、变压器可以并列运行,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线圈接线组别相同。2、电
4、压比相等,误差不超过 0.5%。3、短路电压相等,误差不超出 10%。4、变压器容量比不大于 3:1。5、相序相同。十、变压器第一次并联前必须作好相序校验。十一、不带有载调压装置的变压器不允许带电倒分接头。320 千伏安以上的变压器在分接头倒换前后,应测量直流电阻,检查回路的完整性和三相电阻的均一性。十二、变压器投入或退出运行须遵守以下程序:1、高低压侧都有油开关和隔离开关的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先投入变压器两侧的所有隔离开关,然后投入高压侧的油开关,向变压器充电,再投入低压侧油开关向低压母线充电,停电时顺序相反。2、低压侧无油开关的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先投入高压油开关一侧的隔离开关,然后投入高压
5、侧的油开关,向变压器充电,再投入低压侧的刀闸、空气开关等向低压母线供电。停电时顺序相反。十三、变压器运行中发现下列异常现象后,立即报告领导,并准备投入备用变压器。1、上层油温超过 85。2、外壳漏油,油面变化,油位下降。3、套管发生裂纹,有放电现象。十四、变压器有下列情况时,应立即联系停电处理:1、变压器内部响声很大,有放电声。2、变压器的温度剧烈上升。3、漏油严重,油面下降很快。十五、变压器发生下列严重事故,应立即停电处理。1、变压器防爆管喷油、喷火,变压器本身起火。2、变压器套管爆裂。3、变压器本体铁壳破裂,大量向外喷油。十六、变压器着火时,应首先打开放油门,将油放入油池,同时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变压器及周围电源全部切断后用泡沫灭火机灭火,禁止用水灭火。十七、出现轻瓦斯信号时应对变压器检查。如由于油位降低,油枕无油时应加油。如瓦斯继电器内有气体时,应观察气体颜色及时上报,并作相应处理。十八、运行变压器和备用变压器内的油,应按规定进行耐压试验和简化试验。十九、备用变压器必须保持良好,准备随时投入运行。接收人施工负责人 :年月日变压器负责人 :年月日安 质员: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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