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冬施防火、防冻、防风险安全施工方案冬施防火、防冻、防风险安全施工方案冬施安全保障必须认真执行建设部安全检查 JGJ59-99、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104-97、淮安市有关冬施的相关规定。1、冬期施工安全教育1.1 由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培训,组织有关各专业人员学习有关冬期施工的理论、规范、规定和施工技术。1.2 冬期施工的各分项工程均在本方案中有措施,方案编制人及施工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各劳务作业队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交底。1.3 冬施过程中还须对全体职工定期进行冬施的过程教育,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和验收。1.4 结合不同时间的工程任务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重点进行冬施工安全技
2、术措施的交底,配备好安全防护用品。1.5 对现场每一个工人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对变换工种及临时参加生产劳动的人员,也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1.6 特殊工种(包括:电气、架子、起重、锅炉、焊接、机械、车辆等工种)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进行一次复审。1.7 采用新设备、新机具。新工艺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机械性能、操作方法等安全技术交底。冬期施工安全管理2.1 项目部要针对冬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以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模板工程、施工坍塌、高处坠落、临时设施、以及防火、防风、防冻、防滑、防中毒等工作为重点,召开会议部署冬期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工程施工情况和
3、冬施方案制定冬期管理要求,组织冬期施工的专项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予以停工,确保万无一失。2.2 冬期施工应做好防火工作。2.2.1 对职工要加强安全及消防教育,重点工程的施工人员应进行冬施安全及消防入场教育;2.2.2 动火作业实行动火审批制度, 由项目经理审批, 专职安全员监督,作业班组兼职安全员看护。2.2.3 在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准随意动火,防止火灾的发生。取暖生火、生产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经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发给防火证后方可执行。做到“四有”即有生火证、有制度、有消防器材和工具、有专人看管,做到人走火灭,并应防止煤气中毒;施工现场的生
4、产和生活用火,须做到有制度、有消防器材和工具、有专人负责看管,做到火灭人走。2.2.4 施工现场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应按规定和需要设置,严禁挪用和损坏。2.2.5 宿舍、食堂、仓库里要通风良好,材料堆放等应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2.2.6 生产区、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四大区域按排人兼管巡察,不定时组织项目消防组成员巡察;2.2.7 易燃品要及时清理,远离施工地点堆放,安排好监护人,严禁用易燃或可燃液体点火。2.2.8 现场施工用电严格按照“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三相五线制”执行,配电室内设灭火器,防止因电源引起火灾事故;整个工地,明文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必须按规定
5、专人接线;2.2.9 严禁在宿舍内用碘钨灯、大功率灯泡取暖。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工程师、保卫部门牵头,对现场办公及宿舍的取暖设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取暖,宿舍还要采取定时送电取暖的措施;2.2.10 施工现场严禁烧火,禁止生火、电炉、汽化炉取暖,确因工作需用电炉的, 应先报单位消防负责人, 经批准采用有效防范措施方可使用。2.2.11 木工房、材料库、气焊处禁止吸烟,并设灭火器材、防火砂等防火设备2.2.12 木工棚内严禁吸烟,成品与木材分开存放,对产生的锯末、刨花要及时清理,木工房内动力与照明线路要架设符合安全规范要求;2.2.13 加强冬季混凝土保温覆盖草帘、棉毡的消防管理工作,冬期施工现场
6、保温材料必须使用防火保温被。现场混凝土养护期间保温材料、燃料、外加剂和加热器设备应远离火源;覆盖材料的存放现场严禁动火,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2.2.14 严禁使用脚手架搭设床铺和通铺,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2.2.15 保证消防水源供应,保持道路畅通,施工现场水源及消火栓处设明显标志。2.3 冬期施工必须做好防爆工作。2.3.1 供热锅炉使用前,必须经技术、安全、设备等部门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司炉工应随时掌握锅炉运行情况,并有采取应急措施的手段。 在汽源、热水供应点设置提示标志,提醒使用人员防止烫伤;2.3.2 易燃易爆的炸药、雷管、导火索和液化气罐等,设专人监管,确保使用安全;2.3.3 乙炔发生器的保险链、保险壶和保险针等必须良好有效,遇有冻结情况应以热水溶化,不准明火烘烤;2.3.4 乙炔瓶、氧气等存放场地要符合安全要求,并加强管理。2.3.5 易燃易爆材料、有毒物品、爆炸物品都应分别存放在符合规定的地点,并设专人保管,严格发放和使用制度。2.4 冬期施工必须做好防滑工作。2.4.1 对脚手架、上人马道和场内运输道路,要有可靠防滑措施,特别是临时马道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