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工品专项安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部的安全基础工作,为切实确保民用爆炸物品储存防范要求,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和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结合民爆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了火工品安全专项方案。一、项目部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组:组长:张志刚 副组长:王会兵成员:石建强孙永利贾立新龚叶胜领导组下设火工品管理保卫室,负责火工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 管理制度1、火工品管理领导组对本矿内部到风井涉及火工品的事情负责。胡底煤业公司安监科、保卫室负责火工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日常监督检查。 2、火工品管理领导
2、组组长是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胡底项目部的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对火工品管理负总责。 3、 火工品管理领导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火工品管理的具体工作,定期召开火工品安全管理会议,布置落实有关火工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并与相关责任单位签定责任书。 4、保卫室负责火工品的地面看押及地面区域、井下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及火工品回收。 5、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保管和发放、验收、储存等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丢失、销毁的管理台帐; 6、保卫室为火工品仓库的安全保卫单位,对地面库区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潮、防破坏等工作负责。 7、生
3、产班组长负责火工品的地面、井下运输管理及火工品的回收、消耗数量的验收工作,保卫室人员负责火工品的装卸和监护。8、每旬由生产副经理组织一次项目部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 按规定兑现罚款。9、每月火工品监督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10、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11、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 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12、井下放炮,严格执行“十不准装药, 十不准
4、放炮”制度。 13、必须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三、火工品的运输、储存、领取和清退1) 、火工品的运输和储存 1、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材料: (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 销售企业、 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 (2)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 (3)运输民用爆
5、炸物品的特性、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 (4)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 2、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收货单位、销售企业、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凭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运输。经由道路专用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 (2)民用
6、爆炸物品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车厢内不得载人; (3)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4)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5)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当有专人看守, 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 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6)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并在装卸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7)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禁止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禁止邮寄民用爆炸物品,禁止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 4、火工品到风井后,项目部应派专人现场看押,不得中途退场,由保卫、安检员联合验收品种、数量及安全标志,确认无误后,并组织人员卸火工品,卸完后由炮工组织开始做炮头(4)临时存放库内要确保通风良好,有隔热降温措施。 (5)严禁在临时库房内住宿和进行有碍安全的活动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6)库房周围不应有杂草和灌木丛。 (7)在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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