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流、湖泊、塘坝等水域安全防范措施的方案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河流、湖泊、塘坝等水域安全防范措施的方案。一、工作原则和目标坚持预防为主, 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 “谁主管、 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二、工作职责和任务1.镇综治办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职
2、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各社区(村)、镇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抓好落实。2.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校负责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 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 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 ,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3.派出所要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在学生经常嬉水、 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 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
3、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情况。会同镇农业中心及时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4.镇农业中心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大中型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由管理人分别负责。5.镇村镇建设中心要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
4、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6.民政所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派出所、中心学校、镇团委、镇妇联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7.镇团委、镇妇联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加大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溺水的防范工作。三、工作步骤(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各社区(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在前期动员部署的基础上,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特别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未成年入溺亡的宣传教育活动,
5、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健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集中治理阶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安全隐患排查、档案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牌设置、救护设备配置等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充分利用电子地图和监控系统,对本辖区内河流、湖泊、 坑渠、 池塘等水域危险地段进行动态标注和实时监控。 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要求,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进行集中专项治理。(三)总结验收阶段。自下而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总结。镇综治办、镇中心学校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验收工作
6、。四、工作措施(一)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将预防溺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案、作业“四落实”。各学校做到教学计划、专门教材、教育培训、教学检查“四统一”,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教育活动要突出效果,以实际案例警示,加强救护基本常识教育,强化教育部的“六不一会”纪律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提升学生自律水平。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制作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播放预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编写手抄报和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微信平台、 手机短信、 电子显示屏、 宣传栏开展预防知识宣传, 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端午假期前,中心学校要组织学校对在校生全面进行一次防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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