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水沟施工技术方案一、工程概述合同段内存在多处碎落台排水沟、挡墙带排水沟、填方脚排水沟、护坡道排水沟等等地段路基排水, 按照“路基排水的目的是将影响路基稳定的地面水或地下水加以拦截和引排,排出路基范围之外。对于影响路基稳定的地下水,应加强现场调查,注意予以截断,降低并引导到路基范围之外,在地下水丰富路段设置了纵、横向排水盲沟、渗沟等措施,把地下水位降低并引排出路基, 以保证路基的稳定。 各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机械已就位,已具备开工条件。二、施工准备及施工测量施工前应全面校核全线排水系统的设计是否完备和妥善,必要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补充及修改。使全线的沟渠、管道、桥涵构成完整的排水体系。按设计图纸钉
2、出排水沟的具体走向及基坑宽度,以便进行开挖。设置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并作好保修准备。三、技术控制措施1、基坑开挖:排水沟开挖方法采用人工开挖及机械开挖。开挖前,沿测量放样的木桩标高,再用人工及挖掘机沿线开挖,以控制线形和深度。然后按照放样线和水准测量进行人工修整基坑。2、排水沟施工时注意事项为了保持路基能处于干燥、坚固和稳定状态,并防止四周的水冲刷边坡,必须将影响路基稳定的地面水予以拦截,并排除到路基范围之外,防止漫流、聚集和下渗。对于影响路基稳定的地下水,应予以截断,疏干,降低水位,并引导到路基范围外。路基排水设施应有合适的泻水断面和纵坡。如泻水断面不满足排水要求时,可报监理工程师,适当的增加
3、泻水断面。排水设施的进出水口,应根据土质、水文、地形条件及筑路材料等情况,适当加固。路基施工中,必须按设计要求首先做好排水工程以及施工场附近的临时排水设施。路基施工期间,不得任意破坏地表植被或堵塞水路;各类排水设施应及时维修和清理,保持其完好状态,使流水畅通不产生冲刷和淤塞;临时性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结合起来。路基排水设施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a 各类排水设施的位置、断面、尺寸、坡度、标高及使用材料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b 沟渠边坡必须平整、稳定、严禁贴坡。c 排水设施要求纵坡顺适,沟底平整,排水畅通,无冲刷和无阻水现象。D 水沟要求线形美观,直线线形顺直,曲线线形圆滑。e 各类防
4、渗加固设施要求坚实稳定,表面平整美观。浆砌片石工程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试验规定,砌体咬扣紧密,嵌缝饱满、密实,勾缝平顺无脱落,缝宽大体一致。排水沟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排水沟的线形要求平顺,尽可能采用直线形,转弯处宜做成弧形,其半径不宜小于 10m,排水沟长度根据实际需要而定,通常不宜超过 500m,就要留水沟出口。四、质量控制措施1、严格执行监理程序,上道工序未验收,不能进行下道工序。2、基坑开挖过程中,现场技术员应及时对沟的断面尺寸、高程、纵坡进行测量及控制。基坑开挖好后,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3、对进场材料进行控制,现场试验员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查,各种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
5、工。4、排水沟施工完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整体验收。5、对基坑开挖的土方应运至弃土场,不得堆在基坑旁影响施工。五、质量保证措施1、严格遵守监理程序控制施工,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擅自组织施工。2、进行施工放样复测制度,确保桩位、距离、高程等技术指标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3、项目部机务组对整段的机械、车辆进行调度,各施工队队长对本施工组内的机械、车辆进行安排。4、质量控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出现质量问题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5、在施工中,以总工程师为组长、质检工程师、段落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质量检查小组,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督促。6、质量监督员(现场管理员)不在施工现
6、场,施工队不准施工。六、安全保证措施1、依照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分部成立由经理负责的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生产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2、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开工前进行系统教育,以各种形式调动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时时处处注意安全,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3、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流程科学施工。加强劳动安全防护,抓好现场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施工,文明生产。4、加强施工劳务人员的管理,签订社会治安责任书,做好岗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七、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1、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及当地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以及标书上业主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合同段的实际情况,成立环保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及各级有关规定在本工程的落实情况。2、工程中的杂物严禁乱倒、乱堆,应堆放在指定的位置集中治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3、弃土堆应少占耕地,可就近设于低处。弃土场应进行坡脚加固处理、排水系统的布置等措施,以防止雨水淤积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