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吊装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一、概况准朔铁路工程 ZSXS-1 标桥梁、涵洞工程施工中,主要采用 16t、25t、35t汽车吊、塔吊、浮吊等起重设备相互配合施工。对于铁路墩基础及墩身主要采用 16t 或 25t 汽车吊, 对于公路跨铁路的桥梁梁体施工主要采用 25t 或 35t 汽车吊,对于个别双孔涵洞采用塔吊,对于浆砌挡墙及高护坡则采用浮吊进行施工。二、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指挥部就现场具体作业为对象,制定了以下安全技术和预防措施:1、起重机械使用前,针对起吊重物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环境合理地选用钢丝绳,即根据
2、不同用途不同规格、钢丝绳受力大小和安全系数确定钢丝绳的种类,吊装前先进行试吊,起吊时,严禁超重起吊载人。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经常进行检查更新。吊放钻机、钻头、钢筋笼、导管、钢筋、模板前要检查吊车、浮吊的起吊杆件、钢丝绳的工作性能指标,确保杆件及钢丝绳无损伤、弯折、破损、断裂等现象。钢丝绳使用过程中不得造成环或死弯扭结,绳头端部要用铁丝扎紧或用低熔点金属焊牢,减少钢丝绳的机械磨损及自然腐蚀,局部触伤,对于使用中的钢丝绳至少每月要润滑两次,并避免与其他物体摩擦。用钢丝绳编结吊索时,编结部分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 并不得小于 30cm, 用钢丝绳绳卡连接时,必须选择与 钢丝绳直径相适应
3、的绳卡,每个连接处不少于三个,绳卡间隔不能少于直径的 6 倍,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12cm,绳卡最好交错连接。钢丝绳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其强度,一旦发现,及时维修、补强或更换。2、起重前要对吊钩进行检查维修,以免发生断裂或重物脱钩,根据吊钩载重能力使用,不得超负荷工作,吊钩表面要光滑,不得有裂纹和刻痕存在,挂吊环时要将吊索挂至钩底,并上好保险环,不能使吊钩强别或歪扭,以免使吊环或吊钩产生变形。3、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该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班,加强其安全意识。
4、各机械设备设置有经过培训且具有专项操作技能的专职人员进行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定期对机械进行养护维修,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方准使用。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在可让人了望到的安全地点并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
5、、防冻措施。夜间设有专人看管。定期组织起吊设备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三. 脚手架工程脚手架采用的钢管表面要平直光滑,无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剌、压痕和深的划痕。钢管上严禁打孔,钢管在便用前先涂刷防锈漆。大桥所使用的钢管脚手架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专用扣件,不得使用铅丝和其他材料绑扎。3.1 脚手架必须绑扎、连接牢固,各交叉点都应绑扣,和结构连搭部分必须与主体结构稳固相连,脚手架基础直接座落在承台上,钢管在浇筑承台前进行预埋,预埋深度大于 50cm,立杆搭接采用一字型卡扣对头连接,各立杆连接点应错开
6、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纵向水平杆的各节点处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横向水平杆的各个节点处必须设置并采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脚手板必须严密,绑置牢固,满铺到位,不留空位,交接处平整,无空头板。脚手架的脚手板均不宜放置构件或重物,也不得在脚手板上加垫物件,蹬踩上人进行作业。脚手架外侧、平台、临边均要绑护身栏杆和挡脚板或挂设防护网。3.2 脚手架四周安设安全防护网,安全网包括立网、平网和底网,立网与脚手架立杆绑扎牢固,平网、底网与脚手架横撑连接牢固,每片安全网连接要严密牢固,不得有缝隙,立网上口要高出作业面 1m 以上。3.3 架子工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安全带、必须穿鞋,严禁穿塑料底鞋,皮鞋等硬底易滑的鞋子登高作业。操作工具及小零件要放在工具袋内,扎紧衣袖口,领口以及裤腿口,以防钩挂发生危险。3.4 拆除脚手架时为预防架子倾倒或脚手架杆件滑落伤人, 设置专人指挥和监护,随时注意作业场人员的安全情况,并观察架子的稳定情况。拆除时按自上而下进行,一步一清,不得上下垂直交叉作业,拆除脚手架的大横撑和剪刀撑时,要先拆除中间扣,再拆除两头扣,由中间人员往下顺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