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风的安全操作规程(1)下井前要检查所使用的风表是否完好并携带皮尺、温度计、手表或秒表和记录表格。(2)主要巷道中的测风工作应在专门的测风站内进行;无固定测风站时,则应在断面规整、完好,前后 10m 内无杂物及拐弯的临时测风站内进行。(3)采煤工作面的风量应在回采工作面机巷或回风巷中测定。(4)掘进工作面应测定迎头风袋出口风量及该掘进面总回风量。二、测风站的设立及管理(1)主要测风地点应建立固定的测风站。测风站长度不得小于 4m,其四壁应光滑、规整,前后 10m 内无拐弯。(2)临时测风站应建立在断面规整、 完好, 前后 10m 内无杂物及拐弯的地点。(3)所有测风站都必须挂牌管理。三、风量测
2、定的注意事项(1)风表选择:要根据测风地点风速情况,按测量风速的范围选择高、中、微速风表。(2)风表移动路线:根据巷道断面状况,对于大、中、小断面巷道分别用八线法、六线法、四线法的风表移动路线。(3)每次每个点测定次数不得少于 3 遍,每 2 遍的读数误差不得超过 4%,否则必须重新测量;每次测定结果取 3 遍的平均值。(4)测风时,风表一定要与风流方向垂直,移动风表要匀速。测风开始前应关闭风速计数器,将指针回零,待风表运转 30s 后,再打开计数器开始测量风速,每遍测定时间为 60s。(5)每次风速测定完后, 对测定数据要及时计算, 若相差过大则要查明原因,并向区长或技术人员汇报情况。四、测
3、风制度(1)每旬对全矿井所有用风地点进行一次全面风速测定,个别地点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测定次数。每次测风结果都要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和原始记录、地面测风记录上。记录内容包括:断面积、风速、风量、温度、甲烷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测风工姓名、测定日期。(2)每旬测风的数据,要通过通风旬报报矿生产科、技术科、安监站、矿长、总工程师;每月要将三旬旬报一次性报集团公司,报送前要经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3)测风牌板、原始记录、测风台账及月旬报表数据,要真实、一致。(4)使用中的风表必须 6 个月校正修理一次,并根据校正曲线测量计算。五、测量风速的安全注意事项(1)在巷道有车辆通过时, 测风工要停止测风, 躲到安全地点, 待车辆通过、风流稳定后再开始测风。(2)在有架空线巷道测风时,要注意风表离架空线距离至少为 10cm,以防止触电。(3)在临时测风站测风时,测风工要注意观察顶板和巷道支护状况,防止片帮或冒顶伤人。(4)禁止在失修巷道内设测风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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