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安全检查表防火安全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内因火灾防治1、矿井应有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生产矿井延深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规程”第 228 条应有国家授权单位鉴定资料,取煤样应符合规定。2、凡开采自燃煤层均要开展对火区的预测预报工作,每周至少观测一次。观测地点:采区防火墙、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和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观测内容:气体成分、密闭内外压差、气温、水温等。“规程”第 247条,质量标准化标准防治自然发火第 3 条查记录、查报表,记录、报表是否齐全,数据是否齐全。3、消除采区密闭内及其它地点超过 35的高温点。质量标准化标准防治自然发火
2、第 4 条查记录有无高温点。4、井底车场、井下机电硐室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规程”第 121 条现场勘察支护情况。5、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采煤工作面必“规程”第 230 条检查采区设计方案、采掘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工程平面图,现场检查。表 21防火安全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内因火灾防治6、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严格限制采用高落式或开天窗采煤方法。采用此类方法必须编制防灭火专门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矿井防灭火规范以下简称“防火规范”第 11 条检查防灭火专门设计和防火专门安全技术措施。7、在自燃煤层中布置沿空
3、巷道,要编制防灭火专门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防火规范”第 12条检查防灭火专门设计和防火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检查落实情况。8、自燃煤层中所有煤柱的设计,宽度一般不应小于 6m,隔离煤柱中不允许掘进巷道。“防火规范”第 16条9、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急倾斜煤层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在主石门和采区“规程”第 231 条检查采区设计方案及采掘工程平面运输石门上方,必须留有煤柱,禁止采掘留在石门上方的煤柱。图。10、自燃矿井的主扇风压不得超过3000Pa(约300mmH2O),已超过者应列矿井通风系统改造规划。“防火规范”第 19条现场检查主扇风压。表 21防火安全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
4、)方法检查情况内因火灾防治11、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水池保持不少于 200m3的水量;井下消防管路每 100m 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每隔 50m 设支管和阀门。“规程”第218 条现场检查。12、自燃矿井应采取相应的综合防灭火措施,建立相应的矿井防灭火“防火规范”第30、31检查综合防灭火措施及设计,现场系统。一级、二级自燃矿井应建立以灌浆(或注砂)为主,以阻化剂为辅的防灭火系统和预测预报系统 。灌浆材料必须是不可燃材料;选用的阻化剂材料不得污染井下空气和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在设计中对阻化剂的种类和数量、阻化剂效果等主要参数作出明确规定。条;“规程”第 228
5、 条检查。表 21防火安全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13、注浆系统的布置方式应适应防灭火的具体要求,可采用集中或分区式布置。“防火规检查防灭火灌浆系统设计及现场检查。14 灌浆系统必须配套,包括制浆、输浆和灌浆,现场检查。内因火灾防治范”第 31条以及供料、供水等设备。15、灌浆系统应有防止跑水、跑浆和输水、防冻等措施。检查灌浆系统输浆及现场检查。16、开采自燃煤层的矿井应装备以下仪器:检测 CO、CO2、CH4、O2的便携式检测仪表和现场气体取样装置;测定水温、空气温度、湿度、风速、气压及压差的仪表。现场检查。17、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安排防火灌浆计划,落实灌浆地
6、点、时间、进度、灌浆浓度和灌浆量。“规程”第233 条检测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实际灌浆量台账。18、每处火区都有建立符合规程的火区管理卡片。“规程”第246、248、249 条查资料、图纸、火区管理卡片。19、启封火区必须制订安全措施。表 21防火安全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内因火灾防20、不得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在同一煤层同一水平的火区,煤层倾角小于 35的火区下部区段、火区下方邻近煤层进行采掘时,必须编制设计,并遵守下列规定:必须留有足够宽(厚)度的煤(岩)柱隔离火区;回采时及回采后能有效隔离火区,不影响火区的灭火工作;掘进巷道时,必须有防止误冒透火区的安全措施;煤层倾角在35以上的火区下部区段严禁进行采掘工作。21、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必须在45 天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并进行永久性封闭。“规程”第 250 条“规程”第 240 条检测通风系统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查阅有关设计。查资料、记录。是否按时封闭。1、井下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规程”第 10 条现场检查。服。2、进风井口应设防火铁门,如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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