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生产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试生产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序号排查内容排查依据检查结果1企业应建立建设项目试生产的组织管理机构,明确试生产安全管理范围,合理界定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范围与职责。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四条2建设项目试生产前,企业或总承包商应组织开展“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及隐患、查未完工程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完成)工作,并对查出的问题落实责任进行整改完善。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五条3企业或总承包
2、商应编制总体试生产方案和专项试车方案、明确试生产条件,并对相关参与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并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四条4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对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及试生产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对采用专利技术的装置,试生产方案应经专利供应商现场人员书面确认。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四条5企业或总承包商应编制建设项目联动试车方案、投料试车方案、异常工况处置方案等。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四条6建设项目试生产前,企业或总承包商应完成各项生产技术资料、岗位记录表、和
3、技术台账(包括工艺流程图操作规程、工艺卡片、工艺和安全技术规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化验分析规程、主要设备运行操作规程电气运行规程、仪表及计算机运行规程、联锁值整定记录等)的编制工作。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四条7试生产前企业应对所有参加试车人员进行培训。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五条8企业应编制系统吹扫冲洗方案,落实责任人员。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五条9在系统吹扫冲洗前,应在排放口设置警戒区,拆除易被吹扫冲洗损坏的所有部件,确认吹扫冲洗流程、介质及压力。蒸汽吹扫时
4、,要落实防止人员烫伤的防护措施。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五条10企业应编制气密试验方案。要确保气密试验方案全覆盖、无遗漏,明确各系统气密的最高压力等级。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五条11气密试验时前应用盲板将气密试验系统与其他系统隔离,严禁超压。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五条12高压系统气密试验前,应分成若干等级压力,逐级进行气密试验。真空系统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五条进行真空试验前,应先完成气密试验。13气密试验时,要安
5、排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气密检查记录。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五条14企业应开展开车前安全条件审查,确认检查清单中所要求完成的检查项,将必改项和遗留项的整改进度以文件化的形式报告给相关人员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五条15开车前安全条件审查后,应将相关文件归档,编写审查报告并对其完整性进行审核评估。16企业应建立单机试车安全管理程序。单机试车前,应编制试车方案、操作规程,并经各专业确认。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五条17单机试车过程中,应安排专人操作、监护、
6、记录,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对专利设备或关键设备应由供应商负责调试。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五条18单机试车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制造商等方面人员签字确认并填写试车记录。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五条19企业应建立联动试车安全管理程序,明确负责统一指挥的协调人员。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五条20联动试车前,所有操作人员考核合格并已取得上岗资格;公用工程系统已稳定运行;试车方案和相关操作规程、经审查批准的仪表报警和联锁值已整定完毕;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五条各类生产记录、报表已印发到岗位。21联动试车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制造商等方面人员签字确认并填写试车记录。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五条22投料前,企业应全面检查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所需原辅材料和应急预案、装备准备等情况,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审查确认,明确负责统一指挥的协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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