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轧制工艺和设备单元安全检查表轧制工艺和设备单元安全检查表序号 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检查结果1基本规定1.1经过辊道、冷床、移送机和运输机等设备的人行通道,应修建符合本规程细则规定的人行天桥。轧钢安全规程7.11.2新建、改建和扩建轧钢厂,应靠厂房一侧沿轧制生产线的方向,距离地面适当高度修建供参观和其他生产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通廊,其宽度不小于 1m,栏杆高度不低于 1.05m;较长的通廊,每隔 20m 应设有交汇平台。轧钢安全规程7.31.3轧机、加热设备及其他距地面 1m 以上需要经常操作、检测、检修或运输的设备,均应设置带上下扶梯的固定平台或安全通道,并设有不低于 1.05m 的防护栏杆
2、,栏杆下部应有不小于 0.1m 的护脚板。重要的工作平台或安全通道,应至少设两个出入口。轧钢安全规程7.41.4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轧钢安全规程7.51.5 轧钢厂区内的坑、沟、池、井,应设置安全盖板或安全护栏。轧钢安全规程7.61.6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分别符合 GB4053.1、GB4053.2 和 GB4053.3 的规定。轧钢安全规程7.81.7轧钢车间使用表压超过 0.1MPa 的液体和气体的设备和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必要时还应安装安全阀和逆止阀等安全装置。各种阀门应采用不同颜色和不同几何形状的标志,还应有表明开
3、、闭状态的标志。轧钢安全规程7.9序号 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检查结果1.8车间主要危险源或危险场所,应有禁止接近、禁止通行、禁火或其他警告标志;各种射线源、高压供电设施、易于泄漏煤气(或天然气)等可燃气体,以及其他严重危险的区域,应设有色灯或声响警告信号;吊车易于碰撞的设备、高处作业坠物区、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事故多发地段,均应用易于辨认的安全色标明或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安全标志和安全色,应符合 GB2894 和GB2893 的规定。轧钢安全规程7.71.9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 GB7231 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轧钢安全规程7.101.10液压站、阀台、蓄势器和
4、液压管路,应有安全阀、减压阀、液压控制阀和截止阀,蓄势器与油路之间应有紧急闭锁装置。轧钢安全规程7.111.11液压系统和润滑系统的油箱,应设有液位上下限、压力上下限、油温上限和油泵过滤器堵塞的显示和警报装置,油箱和油泵之间应有安全联锁装置。轧钢安全规程7.121.121人行通道生产车间厂房内应设安全走道,其宽度不得小于 1m,两侧用宽 8 厘米的黄色油漆标明。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十六条1.131人行通道轧钢生产线的辊道,在人员需要横跨的地方,应设能隔热的人行过桥,必要时人行过桥应设防护网或做成封闭式过桥。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十序号 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六条1.141.
5、人行通道人行过桥、临空走道及平台的净高不得影响生产作业及检修,宜不低于 2.2m。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十六条2轧制2.1 一般规定2.1.1操纵室和操纵台,应设在便于观察操纵的设备而又安全的地点,并应进行坐势和视度检验,坐视标高取 1.2m,站视标高取 1.5m。轧钢安全规程9.1.12.1.2横跨轧机辊道的主操纵室,以及经常受热坯烘烤或有氧化铁皮飞溅物操纵室,应采用耐热材料和其他隔热措施,并采取防止氧化铁皮飞溅影响以及防雾的措施。轧钢安全规程9.1.22.1.3轧机的机架、轧辊和传动轴,应设有过载保护装置,以及防止其破坏时碎片飞散的措施。轧钢安全规程9.1.32.1.4轧机与前后辊道或
6、升降台、推床、翻钢机等辅助设施之间,应设有安全联锁装置。自动、半自动程序控制的轧机,设备动作应具有安全联锁功能。轧钢安全规程9.1.42.1.5轧机的润滑和液压系统,应设置各种监测和保险装置。轧钢安全规序号 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检查结果程9.1.52.1.6应优先采用机械自动或半自动换辊方式。轧钢安全规程9.1.92.1.7一端闭塞或滞留易燃易爆气体、窒息性气体和其他有害气体的铁皮沟,应有通风措施。轧钢安全规程9.1.162.1.8采用辊道运输,应考虑辊道可逆传动。单向转动的运输辊道,应能紧急制动和事故反转。轧钢安全规程11.92.1.9各运动设备或部件之间,应有安全联锁控制。轧钢安全规程9.1.122.1.10有人通行的地沟,起点净空高度应不小于 1.7m,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 0.7m。地沟应设有必要的入口与人孔。有铁皮落下的沟段,人行通道上部应设置防护挡板。进入地沟工作应两人以上,轧机生产时人员不应入内。轧钢安全规程9.1.142.1.11地沟的照明装置,固定式装置的电压不应高于 36V,开关应设在地沟入口;轧钢安全规程9.1.152.1. 在线检测,应优先采用自动检测系统。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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