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应接地的范围:电气装置和设施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应接地的范围:电气装置和设施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1)电机、变压器和高压电器等的底座和外壳;(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3)互感器的二次绕组;(4)发电机中性点柜外壳、发电机出线柜和封闭母线的外壳等;(5)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5)的接地端子:(6)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7)他装控制电缆的外皮;(8)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构、钢筋混凝土架构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9)电力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电缆的外皮,穿线的钢管,各种金属接线盒和电缆桥架等;(10)装有避雷线的架空线路杆塔
2、;(11)除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外,其他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无进雷线架空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12)装在配电线路杆塔上的开关设备、电容器等电气设备;(13)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14)携带式、移动式电气设备的外壳;(15)敷线的钢索及起重运输设备轨道。其中(4)、(5)、(13)以及发电机机座或外壳;直接接地的变压器中性点;变压器、发电机、高压并联电抗器中性点所接消弧线圈、接地电抗器、电阻器或变压器的接地端子;避雷器、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端子应采用专门敷设的接地线接地。2.可不接地的范围可不接地的范围电气设备和电力生产设施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1)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和配电装置上的电测量仪表、继电器和其他低压电器等的外壳, 以及当发生绝缘损坏时, 在支持物上不会引起危险电压的绝缘子金属底座等;(2)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架构上的设备(应保证电气接触良好),如套管等;(3)直流标称电压 20V 及以下的蓄电池室内的支架;(4)在干燥场所,交流额定电压 50V 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 110V 及以下的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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