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严格奖惩,特制定本制度:(1)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部门,依照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2)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部门,对上级下达的目标进行量化,并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把职责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车头及业主、人头。(3)各村委会、单位对举报和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经费,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凡未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的,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落实整改。(4)各村委会、部门、生
2、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制定考核细则,实施严格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 1 人、或重伤 2 人、或直接经济损失 3000 元以上的责任单位,扣减目标单项分的 20,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能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 l-2 人、或重伤 3-9 人、或直接经济损失 3000元以上 1 万元以下事故的责任单位,扣减目标单项分的 60,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当年不能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 3-9 人、 或重伤 10 人以上、 或直接经济损失 10万元以上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扣减全部目标分外,并实行“一票否决”。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得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上述目标考核的扣分,均纳入镇党委、政府总目标考核分值中计算。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在年度各项目标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降低一个等次,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连续三年未发生伤亡事故的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及第一、二责任人,镇政府授予安全生产模范单位(企业)或安全生产管理模范工作者,并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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