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旧木纸箱回收规定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为进一步规范废旧木箱、纸箱的回收利用工作,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公司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工作程序和标准1、供应销售处具体负责废旧木箱、纸箱的回收工作,每季度对各客户回收一次,回收时与客户联系确认后列入流程单。2、保卫部押运人员严格按流程单操作,负责计量、押运和交接;运输部负责运回公司。3、运回的纸箱由包装制品车间卸货,分成隔板使用,费用自理;木箱入库后由包装制品车间负责修复,经安全质量监察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供应销售处做好修复记录。二、回收价格标准1、纸箱:0.8 元/只;2、木箱:5.0 元/只;3、月底由供应销售处做账,经营管理部审核办理后,由供
2、应销售处返还客户。三、奖励标准1、每回收 1 只纸箱,奖励供应销售处、保卫部各 0.1 元,奖励运输部 0.15元。2、每回收 1 只木箱,奖励供应销售处、保卫部各 0.8 元,奖励运输部 1.2元。3、包装制品车间每修复合格 1 只旧木箱,奖励 3.0 元。4、计提奖励由供应销售处做账后,经营管理部审核办理。四、考核标准1、供应销售处回收指标为 80%,按季度考核,没有达到标准,绩效考核时扣 5 分。考核单位为经营管理部。2、供应销售处流程单需注明回收箱子时,而保卫部、运输部没有及时回收,绩效考核时各扣 5 分。考核单位为供应销售处。3、包装制品车间要严格按照经营管理部核定的每个旧纸箱应分切的大小隔、盖板的块数指标进行分切。每月抽查中发现分切块数低于核定的应分切指标,存在浪费现象的,绩效考核时扣 5 分。考核单位为经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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