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物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准确度、精密度和性能,提高生产监视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 、 计量法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28001-200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的要求,制定本制度。监视和测量设备中属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还应执行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测量和监控设备的配置、校准、使用、维修、偏离校准状态的处置等内容。3、职责3.1、物资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采购。3.2、安全部、生产部负责采购前的技术
2、审查。3.3、备件保管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入库和发放管理,及对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回收处理。3.4、生产车间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验收、安装、建档、维修、保养、报废拆除,并负责联系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定期校验。3.5、各使用车间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卫生清理。4、工作程序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与入库4.1.1、各车间需要购置或更新监视和测量设备及备品备件时,应事先提出计划报设备部、安环部进行技术审查,由生产部、安环部部长签字后交供应部进行采购。4.1.1.2、未经生产部、安环部审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不论由什么渠道,采购部门应拒绝采购,财务部门应拒绝付款。4.1.1.3、监视和测量设备
3、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4.1.1.4、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具有法定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装箱清单,否则不予入库。设备进厂后由公司电仪车间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杜绝入库发放使用。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4.2 .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合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4.2.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验4.3.1、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按校验周期要求
4、进行校验。4.3.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校验要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报告由档案室统一保管。4.3.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一般校正,由电仪车间仪表岗位负责。4.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4.4.1、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4.4.2、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校验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4.4.3、对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4.4.4、使用车间应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表面清洁和完好。4.4.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状态,
5、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仪表人员进行处理。4.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4.5.1、各单位要维护好自己单位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显示不正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立即通知仪表人员进行维修。4.5.2、仪表人员每月要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查,若发现有非正常性损坏或丢失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要及时上报生产部。4.5.3 、生产车间仪表岗位要定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并做好记录。4.5.4、生产车间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并制定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保养维护。4.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4.6.1、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生产车间应及时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检定。4.6.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应经安全部、生产车间确认后,进行报废处理。4.6.3、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电器仪表维修负责拆除,由备件仓库负责收回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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