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资金保障制度1、为了加强本项目应急资金管理,确保应急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到位并有计划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2、应急救援资金是指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所投入的费用。3、项目部在开工前或每年年初制定应急资金使用计划,报送监理部审批,同时报送公司安全部备案。制定计划时应切实考虑项目重大危险源及重大环境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4、项目部应急资金从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中提取,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5、应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动用。6、项目部应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事项:(1)配置应急救援设施(如防火墙、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
2、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回收装置等) 、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2) 、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3) 、应急救援宣传、培训及演练费用;7、安全环保部应加强应急资金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和技术交底,监督项目应急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过程和效果,督促相关部门及施工队按制度和计划贯彻执行。8、项目部必须接受公司安全部的领导和监督,如实向公司安全部汇报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每个月月底前按照公司安全部提供的格式汇报一次。9、各部门及施工队使用应急救援资金时,使用方应编制使用计划,上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提取,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10、安全环保部必须跟踪、监督各部门、施工队应急资金是否有效实施,并及时纠偏。物资设备部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11、项目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应当定期检查应急救援投入的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标准是“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12、对数目较大应急救援资金投入的制定,项目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13、 财务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项目部计划提取应急资金, 列出单独账目,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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