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水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供水行业安全技术规程 ,以及集团公司下发的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做好全集团公司生产和生活供水的业务技术管理工作。2、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坚持“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安全生产理念,牢固树立“四安”要求,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认真推行“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水质监测员”的安全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安全网络,做到责任明确,风险共担。3、明确分公司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供水分公司安全委员会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
2、“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4、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供水管理的指导,特别要加强对二级单位供水水质的监管力度,确保水质安全。5、负责对二级单位水平衡测试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和考核。6、要求集团公司从事供水司泵及水质化验人员,认真按照供水行业技术标准及相关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无证者一律不准上岗。7、建立严格的安全奖惩办法,对安全生产立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及“三违”人员,根据情节,给予一定数量的罚款及行政处分。8、分公司各单位,每“周四”组织安全活动,公司领导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分组深入基层队组,参加安全活动,由公司安监部门进行检查、考核。9、组织或参加供水重大事故的抢修、追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10、认真做好有关供水重特大事故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组织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的学习、贯彻和演习工作,不断提高供水安全抢险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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