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场所、仓库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经营场所、仓库设施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保证公司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安全经营,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有效。2、依据: 药品管理法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3、范围:使用于公司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的安全管理。4、职责:配送中心、综合办公室5、内容:5.1 经营场所安全管理5.1.1 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值班保安给来访者
2、填写来访登记表 。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外出。5.1.2 公司员工须从公司大门出入,大门放行时间: 18:00-18:30,其他时间保安有权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视情延长出入大门的时间) 。5.1.3 公司各种车辆出入均需门卫登记放行, 每月底将登记记录本交办公室存档。5.1.4 供货企业来公司交货时,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部门或相关人员接洽,并做好登记记录,记录留存 5 年。5.1.5 快递公司或邮局提交的小件物品、 信函、 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5.
3、1.6 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5.1.7 摩托车出公司时保安应要求其本人打开后座箱进行检查。5.1.8 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一)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二)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三)拒绝登记者。(四)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五)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5.1.9 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没安排上班,大门必需落锁。5.1.10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公司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或代理人在放行条上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5.1.11 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出入厂门时,必须下车推行。5.2 仓库安全管理5.2.1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上一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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