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作业安全责任制分散作业小组安全负责人的具体职责有以下几方面:(1)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以及本企业和本车间的安全工作指令、决定等,对本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根据生产任务、劳动环境和工人的身体、情绪、思想状况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做到班前布置,班后检查。(3)经常教育和检查本小组工人正确使用机器设备、 电器设备、 工夹具、原材料,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做到机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合理放置,通道畅通,场地整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4)对本小组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并检查其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5) 认真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做好对新员工、调换工种、复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6)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报告领导,并积极组织抢救。除防止事故扩大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组织作业小组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伤亡事故进行分析,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认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按规定的时间上报。(7)积极组织开展“人人身边无隐患活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否决权”。(8)对作业小组的各种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应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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