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库、储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3 作业程序3.1 职责3.1.1 安全设备部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3.1.2 各库管负责仓库罐区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3.2 仓库安全管理3.2.1 装卸过程安全管理3.2.1.1 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
2、化学反应。3.2.1.2 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3.2.1.3 人力装卸搬运时, 应量力而行, 配合协调, 不可冒险违章操作。3.2.1.4 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3.2.1.5 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3.2.1.6 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3.2.1.7 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3.2.2 储存安全管理3.2.2.1
3、 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3.2.2.2 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3.2.2.3 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3.2.2.4 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3.2.3 电器管理3.2.3.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的规定3.2.3.2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上一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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