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梯台安全管理1目的为加强工业梯台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程序。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工业梯台安全管理。适用于企业生产活动区域中拥有的活动扶梯(包括轻金属或竹木制造的直梯和人字梯); 轮式移动平台或升降平台以及高处走台、梯间供休息和转向用的中间平台、高处作业平台以及梯台所配套使用的护栏的安全管理。3术语无4职责4.1 公司生产制造部负责归口管理本程序。4.2 各部门、生产车间负责本单位的工业梯台安全管理工作。5 管理内容5.1 安全管理加强工业梯台的安全管理,明确活动扶梯、轮式移动平台、走台、平台的安全管理的部门及责任人,避免因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差、维护管理差,而构成了导致
2、作业者滑跌、坠落等事故隐患。5.2 活动轻金属梯5.2.1 活动轻金属梯梯长应小于 8 m,梯宽不小于 300 mm,梯长应小于 8 m,不得超过 10 m,两节梯子梯长比为 1:l,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1150mm 。梯宽不得小于 300 mm。踏板间距为 270300 mm,顶节梯子和底节梯子最下一个踏板与梯梁底端距离均为 275 mm。工作角度为 75050 。5.2.2 梯脚防滑措施完好,无开裂、破损。5.2.3 轻金属直梯具备伸缩加长的直梯, 其止回档块完好无变形、 开裂。5.2.4 人字梯的铰链完好无变形,两梯之间梁柱中部限制拉线、撑锁固定装置牢固。5.2.5 结构件不得有松脱、 裂
3、纹、 扭曲、 腐蚀、 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得有裂纹。5.2.5.1 对于木质梯,其梯柱的截面不应小于 3080mm,横粱截面不应小于 4050 mm,同时木质中不得有死结、松软结或腐朽结,梯柱上不得有长度在 100 mm 以上和深度超过 10 mm 的裂纹。5.2.5.2 对于竹梯,构件不得有连续裂损 2 个竹节或不连续裂损 3 个竹节。5.3 轮式移动平台或升降平台5.3.1 操作平台、护栏完好、无破损,尺寸符合标准规定5.3.1.1 结构安全系数:升降台承载构件(不包括脆性材料)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2; 脆性材料(如铸铁等)制成的升降台承载构件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5;工作台承受最大载
4、重量,通过钢索或链条,或者两者并用的系统送递升降动力时,钢索、链条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8。5.3.1.2 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5.3.1.3 升降台的工作台若伸出,必须使工作台伸至极限位置,在伸出部分均布 130该部承受的最大载重量,在最大起升高度处应稳定。5.3.2 斜撑无变形、铰链连接可靠升降台置于水平面上,支腿伸出且使底盘保持水平,将最大载重量以集中载荷放置在距工作台周边为工作台的长或宽的 13 处的任一位置,在最大起升高度处应稳定。5.3.3 防滑措施齐全、完好5.3.4 轮子的限位、防移动装置完好有效升降台要设有防止支腿回缩装置,在工作台承受最大载重量停留 15min 时,支腿的回缩量不得大于 3 mm。5.3.5 结构件不得有松脱、 裂纹、 扭曲、 腐蚀、 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得有裂纹。工作台四周要有高度不小于 1100 mm(特殊要求除外)的保护栏杆或其他保护设施, 栏杆应经得住静集中载荷 1000 N 不损坏; 工作台表面应防滑;当升降台动力源切断时应有紧急下降的装置。上一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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