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雄市楠梓区炼油总厂气爆事故一、事故摘要10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环境毒灾应变咨询中心接获宜兰应变队经由消防无线电得知宜兰某生技公司火警,经查证该工厂为毒化物运作厂场。咨询中心依二号作业于 17 时 04 分派遣宜兰队及台北队出勤。宜兰队于 17时 19 分抵达现场与指挥官会衔, 应变队随即进行环境检测, PID 测值为 1.5ppm,FID 为 1.2 ppm,CO 为 11 ppm,SO2 为 6.9 ppm,消防废水 pH 为 7,FTIR 测得甲烷 0.32 ppm、氯二氟甲烷 0.11 ppm。应变队以热影像监控温度提供现场指挥官救灾参考及提供呼吸防护具于救灾人员,并建议
2、厂商进行消防废水围堵。13 日 02 时 00 分火场受控制,消防队进行残火处理,环境复侦 CO 值 N.D,SO2 值 N.D.,消防废水 pH 值 8 已导入工业区下水道,分析无危害之虞,应变队于 03 时 30 分赋归。10 月 13 日 08 时 40 分进入事故现场清点场内化学品,场内受波及化学品:三乙胺 100 ml、可热塑性聚氨酯(TPU) 204 kg、聚氯乙烯(PVC)原料17 公吨。分析毒化物三乙胺 100 ml 已完全烧毁。二、应变过程10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毒灾应变咨询中心接获宜兰队张群政经由消防无线电得知,宜兰县苏澳镇龙德工业区德兴路号,某生技科技股份有
3、限公司发生火警事故,咨询中心联系宜兰县消防局勤务指挥中心得知:公司火警,事故发生时间为 16 时 53 分。经查证该工厂为毒性化学物质运作厂场,咨询中心依二号作业于 17 时 04 分派遣宜兰队及台北队前往处理。另传真紧急应变处理原则 119 及厂内平面图及环氧乙烷之 MSDS 至宜兰县消防勤务指挥中心供参考,请工业区服务中心协助调运砂包围堵消防废水,并协助厂商调派槽车业者抽离消防废水。之后确认该火警事故为公司一厂,并有少量毒化物三乙胺,建议现场指挥官陈指挥官相关注意事项:1.现场有乙炔钢瓶,请注意气体钢瓶所造成之二次危害;2.于事故现场厂房附近有三乙胺毒化物储存,建议加强防护,并且注意救灾人
4、员安全;3.目前现场消防废水已进行围堵,请协助注意其废水流向;4.现场如需个人防护设备,请联系宜兰应变队。宜兰应变队于 17 时 19 分抵达现场与指挥官会衔,火警发生原因疑似为乙炔切割不慎引起火灾,火势尚未扑灭,经由厂区人员得知厂内存有酒精、聚氯乙烯(PVC)、可热塑性聚氨酯(TPU)、环己酮及丙酮等化学品及毒化物三乙胺 100ml,无人员伤亡,初估灾损面积约 400 坪。应变队人员随即进行环境监测,于下风处 10 公尺 PID 测值为 1.5 ppm,CO 为 11ppm,消防废水 pH 为 7, 场内之消防废水已导入龙德工业区下水道系统。 热影像侦测仪监测现场最高温度约为 230。台北队
5、于 18 时 37 分抵达现场,随即架设傅利叶红外光谱仪,于下风处进行环境监测。现场有水压不足情势,18 时 40 分咨询中心联系龙德工业区服务中心:协调自来水厂对龙德工业区进行自来水管线进行加压,以便救灾工作进行。并去电基隆苏澳港分局与业界应援团队台湾化学纤维公司龙德厂请求支持。 稍后港务局支持水库车及水箱车各 1 台,台化公司支持水箱车 1 台与 20 组防护包。消防队无法控制火势,现场烟雾持续增多,应变队人员着空气呼吸器进行环境监测,于下风处 20 公尺测得 CO 最高值为 260 ppm,SO2 为 6.9 ppm,pH 为 5,热影像仪侦测温度约为 230。 咨询中心建议: 现场浓烟
6、若持续请注意呼吸防护, SO2 之 TWA为 2 ppm,已超过其标准,请测量稍微下风处之地点及周界之测值,协助判定其状况。台北队及宜兰队第二组人员于 19 时 05 分及 40 分抵达现场支持,提供消防等救灾人员呼吸防护具,协助业者调派砂包进行消防废水围堵,建议环保局人员于下游处进行水体采样作业,确认下风处工厂已休息,人员已下班等工作。现场 FTIR 测得甲烷及氯二氟甲烷等物质。23 时现场降下大雨,FTIR 暂停监测,火势亦渐受控制。13 日 02 时 00分消防队进入现场残火处理。03 时 20 分应变队环境复侦 CO 值 N.D,SO2值 N.D.,消防废水 pH 值 8,分析无危害之虞,应变队于 03 时 30 分赋归。13 日 08 时 40 分, 应变队人员会同宜兰县环保局毒化物承办郭先生进入事故现场清点场内化学品,现场正在进行开挖。场内受波及化学品:三乙胺 100 ml、TPU 204 kg、PVC 原料 17 公吨。分析毒化物三乙胺 100 ml已完全烧毁,应变队于 16 时 08 分返回队部。事故平面图三、事故原因(一)事故直接原因:疑似进行乙炔切割时,因作业人员的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