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柳州机车车辆厂钢水爆炸事故分析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91 年 2 月 10 日 4 时 50 分, 柳州机车辆工厂铸工车间 3 吨碱性电弧炉在冶炼第二炉钢的作业过程中,突然发生炉内爆炸,钢水从炉盖、炉门向外大量喷溅,当场烫死一人,烫伤 5 人,其中 4 人因抢救无效死亡,使这起事故造成 5 人死亡。根据柳州市的用电计划,为了避让用电高峰,电炉工作时间安排在 23时 30 分至次日 7 时。为配合生产需要,平均每周安排开二次炉,间断炼钢,每次炼 l2 炉。2 月 7 日 5 时 30 分,炼钢班炼完当日最后一炉即下班。8 日下午 2 时30 分,全班进厂给钢炉装料,准备 9 日夜班开炉。在装料前
2、,炉长磨某发现炉门框内侧滴水,便找来专门从事炉子焊修工人苏某。苏到炉内检查,发现炉门框内侧有两处滴水,每分钟约 120 滴。苏即关掉水阀,挖补施焊,在确认不漏水后,经炉长磨某检查认定合格,便装好了一炉料。9 日 23 时,炼钢班 9 名工人上班后,开始炼第一炉钢。10 日 2 时 19分, 测定钢水温度合格, 2 时 25 分由炉长磨某摇护出钢。 在出钢到一半时,从炉门口突然喷出一团火,伴有“膨”的一声响,火花飞溅 45 米远。当时大家都感到情况异常,有人怀疑是炉子漏水。出完钢后,炉长和三名工人一起检查炉门框没有发现冒气或漏水痕迹,炉长又爬上炉子检查电极夹持器,也没发现漏水。决定炼第二炉钢。炼
3、第二炉钢是 3 时 05 分,开始低压送电,3 时 15 分转送高压电。4时 10 分,炉长准备摇动一下炉子,发现炉子定位销退不出,当班电工一时又找不见,就用电话报告在家休息的车间副主任冯某,冯某于 4 时 30分到达现场,到炉子左测摇炉控制柜查找定位销的故障原因。4 时 35 分,进行吹氧助熔,加速熔化。4 时 42 分取样,4 时 45 分,炉长说这一炉钢升温有点慢,而且造碴不好。于是往炉内加了 6 铲石灰、1 铲萤石,随后又见石灰没有溶化,钢液表面不活跃,又进行第二次吹氧,大约吹氧一分钟,突然炉内“嘭”的一声闷响,炉内大量钢液从炉盖和炉口处喷溅出来,发生这起重大伤亡事故。二、事故原因分析
4、18 日下午 2 时 30 分发现电炉炉门框靠近炉内侧滴漏,进行了补焊。经分析,此处在 7 日早上已开始滴漏,炉长未发现,造成滴水 30 多小时,滴水通过烧结层裂纹或镁砖缝隙渗入炉底打结层,使炉底打结层潮湿。2从炉中取出残钢发现,有翻炉底的现象,炉底打结层已破坏,存有一蘑菇状残钢与上面残钢相连,说明爆炸点在炉底镁砂打结层。打结层厚度约 400 毫米。3镁砖和打结层取样化验结果,含水量达 223978。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这次事故主要是电炉炉门框漏水,渗入打结层,在高温钢水的加热下变成蒸汽,压力增大冲破烧结层引起爆炸喷溅所致。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1炉长磨某,车间副主任冯某分别是炉前指挥和车间领导,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因两人已死,故不再追究。2车间主任夏某、副主任曹某、党支部书记邓某、冶炼工程师俞某、设备工程师邹某,对这起事故的发生都负有不同的程度的责任,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3厂长王某、党委书记洪某,对安全管理不严,负有领导责任,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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