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某化工厂火药爆炸事故(1)事故概况及经过1991 年 5 月 7 日 8 时 19 分, 福建省某化工厂乳化炸药车间发生爆炸。死亡 7 人,重伤 6 人,轻伤 11 人。1990 年 2 月至 5 月份,该厂与冶金部 M 研究院(以下简称 M 院)签订了 MFB 新型乳化炸药技术转让意向书、合同书。该厂在 M 院指导下进行了试产。同年 12 月 22 日至 23 日,在该厂由地方主管部门召开了该型炸药设计、生产定型鉴定会。1990 年 12 月 31 日,由省机械厅批准确认 MFB型乳化炸药新产品。1991 年 5 月 7 日 7 时 40 分,乳化炸药生产车间的破碎、熔化、乳化、敏化、凉
2、药等岗位 7 名工人上岗。乳化罐内有 150 千克乳化基质,乳化罐下方有 5 车乳化基质共 900 千克。车间没有明显的事故征兆。于 8 时 19 分,突然发生爆炸,现场留有直径 66 米,深 28 米的漏斗形爆坑。300 米内建筑物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2)请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从现场勘查情况可以判定乳化罐和接料小车为爆炸原点、 乳化基质为爆炸物质。已经具备了在一定外界起爆能的作用下发生爆炸以至完全爆轰的基本条件。由于乳化罐搅拌装置缺陷而产生异常情况,造成激烈机械挤压和摩擦,有可能提供这次意外爆炸的起爆能量。该厂从 M 院引进的这项技术,乳化基质的感度较高,生产中本质不安全的隐患较大,但是未进行任何安全性试验,M 院转让给该厂的这项技术从未经过任何技术鉴定和办理主管上级部门的批准证件。而该厂引进技术时不够认真忽视了安全, 在试生产和生产过程中, 对乳化基质的生产安全性也未进行任何检测,放松了安全管理,导致了这次事故的发生,通过调查核实,这是一起技术责任事故。工厂现有乳化炸药生产线,从油、水箱制备到装药、包装霉赛联建在一起,与车间办公室、会议室、检验室、硝铵库、一车阁硝铵粉碎干燥工房的距离都不符合国家有关民爆设计安全规范的规定,在这次事故中扩大了事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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