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岛油库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事故经过】1989 年 8 月 12 日中国石油总公司胜利输油公司黄岛油库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大火燃烧了 104 个小时才完全扑灭,烧掉原油 36000 吨,烧毁油罐 5 座,死亡 19 人(其中包括 10 余名消防队员),直接经济损失 3540 万元。【事故原因】经事故调查确认此次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非金属油罐(半地下混凝土油罐)本身存在缺陷,遭受对地雷击,产生的感应火花引燃罐内的油气所致。进一步分析深层次事故原因如下:(1)黄岛油库库区建设忽视消防安全要求, 储油规模过大, 生产布局不合理。不到 15km2 的面积,储油规模达 76 万立方米,形成油库
2、区相连,罐群密集的布局。而且部分油罐建在半山坡,输油生产区建在山脚下。一旦油罐起火爆炸,首先殃及生产区。构成重大事故隐患。(2)混凝土油罐先天不足,固有缺陷不易整改。该油库 4#、5#混凝土油罐建于 1973 年。当时我国缺乏钢材,是在战备思想指导下,边设计、边施工、边投产的产物。一方面,这种油罐在结构上存在着固有缺陷。另一方面油罐建设因陋就简,忽视消防安全和防雷避雷设计,安全系数低,极易遭受雷击。1985 年 7 月 40 油罐即遭到雷击起火。后虽采取了避雷措施,但仍不符合安全要求。(3)消防设计错误,设施落后,力量不足管理不严。这次事故发生时,消防队员及时赶到现场,但装设在油罐顶上的消防设施由于平时没有检查维护而不能使用,贻误战机。(4) 油库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自 1975 年以来,该库已经发生雷击、跑油、着火事故多起,都未引起重视;原石油部 1988 年 3 月 5 日下发的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直到事故发生时还压在黄岛油库上级主管单位胜利输油公司安全科处,对职工要求不严格,劳动纪律松弛,违纪现象对有发生,这些也都构成事故隐患。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