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林业管理局材料仓库燃烧爆炸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66 年 7 月 24 日 17 时 05 分,吉林林业管理局临江林业局,赤板材料仓库自制硝铵炸药自燃,引起雷管爆炸,造成 56 人伤亡,其中炸死 5 人,伤 51 人。财物经济损失价值 6 万 7 千余元。临江林业局物资供应科赤板材料仓库自制的硝铵炸药,因冷却处理时间不够装箱入库,结果自然起火造成火灾,引起库内铁柜贮存的 3 万多个雷管发生剧烈爆炸,被引爆的铁柜碎片和库内的机械零件、工具、木板等物资,从库内飞起四溅,将在库房周围救火的职工群众打死打伤 56 人。火灾烧毁木制结构库房 10 间,简易油库 2 座,宿舍 5 间,各种油脂 900
2、0 余千克以及油丝绳、各种机械零件、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等数十种物资,价值 6万余元。事故发生后,国家林业部、东北林业总局、吉林省劳动厅、公安厅、吉林林业管理局等有关领导机关,除给予指示和解决困难外,并派人到现场指导救灾工作,访问死亡和受伤同志的家属。通化地区医院、浑江市医院等给予大力支援,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派出大夫、带药品亲临现场抢救伤员。上级党政机关派专机、专车、专人送急需药品等等,使伤员及时治疗,转危为安,使职工群众感到了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参加抢救的有医院院长、主任、医生以及药物、护理等医务人员 50 余人。二、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说明临江林业局在企业管理和安全工作中存在着严重问题,并且由于领导对安全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深入检查,有些安全问题没有能够及时发现,有些不安全因素虽然了解了,但也没有认真解决,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致使硝铵炸药自燃并导致雷管大爆炸,造成了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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