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舱爆炸事故一事故经过1978 年 6 月 23 日晚上, 西江造船厂某油漆班在 X 型艇 18#3#肋骨隔壁底部的六个燃油舱内,加班涂装有机富锌油漆。油漆工作结束后,把油舱舱口盖盖上,致使油舱内的有机溶剂挥发出的大量可燃性混合气体积聚在舱内,无法排放。6 月 24 日上午,与油舱一壁之隔的 23#5#肋骨之间的前机舱内,钳工和电工等多人在作业。约 11 时,轮机车间电焊工张东仗等人到 18#肋骨隔壁前壁士兵舱下装测深仪支架,焊条刚点焊到舱壁上,就引起燃油舱剧烈爆炸。爆炸造成:燃油舱完全毁坏:燃油舱上一层的居住舱、驾驶室、前机舱、士兵舱等其他舱室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艇体严重变形:在前机舱和士
2、兵舱下作业的四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九人轻伤。该艇经数次返修后一直延至 1986 年才交船。二事故原因1电焊工张东仗等在不了解现场周围及隔壁舱室情况时贸然动火,在毗邻燃油舱的舱壁上点焊,由于快艇的舱壁材料很薄,点焊钢板的高温传导,引燃隔壁油舱内已经达到了爆炸极限的可燃气体,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油漆工在油舱内涂装作业结束后,未按规定把舱口盖打开和用通风机通风,使涂好的油漆加快挥发、固化并排出舱内可燃气体:相反却将舱盖盖死, 致使可燃性气体长时间积聚在油舱内, 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三评析也许将油舱盖盖上的初衷是为防止有火星溅入舱内。但却违反了涂装作业结束后,必须加强通风,将挥发的可燃性混合气体全部排尽,才能保证安全施工的规定作为电焊工疏忽了对作业现场及周围相邻舱室情况的了解,盲目动火,违反“明火十不烧”的安全规定,这两个违章作业的因素加在一起,酿成了一起重大燃爆事故,害了自己,也害了同事,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教训太深刻了。摘自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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