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淮南市化肥厂分离器爆炸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70 年 8 月 26 日 10 时 52 分,安徽省淮南市淮南化肥厂多晶硅生产岗位硅烷气分离器爆炸,造成死亡 8 人,重伤 5 人。1970 年 7 月,该厂开始多晶硅的试生产,为有效进行硅烷气的分离,用液态空气加酒精作冷却剂(应采用液氯) 。第一炉生产正常,第二炉于 8 月25 日开始生产,但由于空分工序生产不正常,未能正常生产。直至 26 日零点接班后,当班负责人向调度催问液空情况,并于 1 时左右去空分工序取回 5 瓶液空,7 点左右又带人去空分工序,见正在放液氧,便先后取了5 次,约共几百千克液氧,都放入分离器内(分离温度要求在78 度
2、) 。10时 52 分,开始在硅烷发生器内进行通氨反应,但刚打开液氨阀门,就发生了爆炸。爆炸时,站在分离器周围的 8 名工人被炸死,其余 5 人炸成重伤。生产设备均遭破坏,厂房掀塌。与多晶硅厂房毗邻的变压器受到气浪冲击破坏,供电瘫痪,全厂停车。二、事故原因分析1生产用大量液氧与酒精混合作冷却剂是违反安全操作的错误行为,因为它们混合达到一定的比例是一种高燃喷射推进剂,极易燃烧爆炸。1管理制度混乱,空分工段不应将液氧随便发给各车间使用,多晶硅生产没有严格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可随意改变冷却剂,致使产生严重后果。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严格各项制度和工艺操作规程。搞科学试验必须有严肃的科学态度,用液空加酒精或液氧加酒精都是违反科学的危险行为,必须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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