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卫星化工有限公司“10.19”爆炸事故事故经过2009 年 10 月 19 日 10 时 55 分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的浙江卫星丙烯酸有限公司丙烯酸储罐区 0104 号罐发生爆炸并引起火灾。随后,该罐附近的2 个储罐也被殃及, 大火整整燃烧了近5 个小时。 大火于19 日14 时 30 分许被基本扑灭。此次爆炸中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数千万元。该起事故首先由成品罐区的 V0104 号储罐(该储罐有效容积为 3000 立方米,当时储存有 151.57 吨丙烯酸乙酯)突然发生爆炸,罐顶被冲开掀翻落地, 并引发大火, 导致围堰内相同大小的V0101 (装有丙烯酸甲酯75 吨) 、V0102(
2、装有丙烯酸丁酯 345 吨)两个储罐相继发生了爆炸。由于风向原因以及消防抢救及时、有效,V0103 号储罐、该储罐区南侧的 20 个储存化工原料的小储罐等到了有效的隔离,未发生爆炸,但罐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火灾发生后,嘉兴市消防支队立即调动 30 多辆消防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力扑救,嘉兴市、南湖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赶到现场组织扑救。事故原因浙江卫星化工有限公司储罐区 V0104 号储罐爆炸的直接原因是该公司工人在用泵向该罐内输送丙烯酸乙酯过程中,产生并积聚静电,引爆罐内混合性气体,并形成火灾。事故教训及措施事故的发生一方面反映了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无视劳动纪律,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的情况仍然比较普
3、遍,安全意识急需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业主单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既没有吸取以往的事故教训,对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缺失,也没有进行技术交底,致使员工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性认识严重不足,冒险作业,导致同类事故屡屡发生。根据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教训,我们一定要举一反三,严加监管,特别要督促落实业主责任,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1、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要重视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2、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高危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力度,督促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上岗培训。3、督促企业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进行专门的岗位安全教育, 务必使作业人员了解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危险, 提高安全意识,掌握防范事故的技能和应急措施,提高遇险时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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