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行解除保护 造成炉膛爆炸【简述】2001 年 4 月 1 日,某热电厂#1 号炉运行中灭火,运行人员严重违章操作,强行退出灭火保护,用爆燃法点火起炉,使锅炉炉膛发生爆炸,受热面等多处损坏。【事故经过】4 月 1 日,1 号机组运行,对应的 1 号炉(E-420-13.7-560KT)运行,1 号机负荷 70MW、炉出力 268 吨/时,主汽压力 13.02MPa、主汽温度 556。1 号发电机变压器组通过 220kV 热源甲、乙线经辽一变与系统并列运行。00 时 47 分 29 秒,锅炉运行主值班员何某某监盘中发现炉膛负压表指示到正压最大值、火焰监视器指示灯闪动,且有多组熄灭,工业电视显示暗
2、黑,判断为锅炉掉焦,立即报告值长袁。随之 1 号炉灭火保护动作,1.2号排粉机和甲、乙给粉总电源联跳、燃油速断阀关闭,1 号炉灭火。何某某当即将锅炉灭火情况报告值长、通知汽机和电气专业值班员。值长令抓紧恢复,准备启动。何某某立即复归跳闸设备,并令巡检员田某某解除锅炉灭火保护。00 时 47 分 36 秒, 何某某起动排粉机, 同时令巡检员投入给粉总电源 (事后根据 DCS 系统事故追忆,确认未投上) 。发现炉膛正压大并听到响声,何某某立即停止排粉机。 由于盘上未发现异常, 也未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何某某再次起动排粉机,00 时 57 分左右,巡检员到炉前点燃 4 支油枪,锅炉点火。01 时 0
3、1 分,何某某令再次投入给粉总电源,12 台给粉机全部自动启动、炉膛负压表指示到最大值(表量程为400Pa)、锅炉汽压急剧上升、过热器1.2 号安全门动作,在开启点火排汽同时,令汽机加负荷。由于汽压高,接连停止 10 台给粉机,只保留 2 台给粉机和 4 支油枪运行。汽机副值班员到机头处手动调负荷时,发现汽轮机前轴承箱内向外喷油(停机后,打开机头前油管化装板发现为“70 滑阀至快速关闭器油管”接头大量喷油) ,立即报告值长。值长下令停机,01 时 07 分 1 号炉熄火,01 时 08 分 1 号机打闸停机。事故后检查设备损坏情况:1.前墙 20.7 米标高刚性梁扭曲变形,最大弯曲变形值 35
4、0mm。2.前墙 31.2.27.7.24.2.17.2 米标高刚性梁弯曲变形,弯曲变形值分别为250mm、283mm、260mm、88mm。3.后墙 20.7.17.2 米标高刚性梁弯曲变形,弯曲变形值分别为 60mm、 81mm,其中 20.7 米标高大板梁与支架连接处有局部变形。4.前墙中部辐射过热器左侧第二个联箱疏水管断裂。5.4 号喷燃器二次风管道软连接被撕开。6.侧墙刚性梁有轻微变形,变形量最大在 20.7 米标高处,为 50mm。7.前墙水冷壁和辐射过热器联箱密封板中间部位裂开,最大值约 50mm。【事故原因】1.习惯性违章、违规是造成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严重违反了防止电力生产重
5、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6.1.4 条“当锅炉灭火后,要立即停止燃料(含煤、油、燃气、制粉冷气风)供给,严禁用爆燃法恢复燃烧。重新点火前必须对锅炉进行充分通风吹扫, 以排除炉膛和烟道内的可燃物质”。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第 185 条:“当锅炉发现灭火时,严禁采用关小风门、继续给粉、给油、给气使用爆燃的方法来引火。锅炉灭火后,必须立即停止给粉、给油、给气;只有经过充分通风后,始可重新点火”之规定。2.运行值班员严重违反运行操作规程,有章不循。在锅炉灭火后,急于点火启动,未按规程规定进行通风吹扫,便强行将灭火保护解除,起动排粉机,致使一次风管内积粉及乏气进入炉膛,是造成爆燃的直接原因。
6、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6.1.6 规定:“严禁随意退出火焰探头或联锁装置,因设备缺陷需退出时,应经总工程师批准,并事先做好安全措施”。值班员随意退出灭火保护装置,违反了重要保护投、退规定。3.事故时存在侥幸心理、求快图省事,习惯性违章的典型表现,是事故扩大的直接原因。何某某在第一次合上排粉机后,炉膛正压大并听到响声,何某某立即停止排粉机,说明该值班员已经知道爆燃打炮,但该值班员只凭盘上未发现异常,就再次强行用爆燃法点火。直到 10 分钟后才点燃炉前 4 支油枪,锅炉点火。该值班员知错不改,一错再错,不断使事故扩大。4.事故处理时岗位联系、岗位协调不当。在第一次合上排粉机炉膛正压大并听到响声后,未派人员就地检查,未有及时证实炉膛已经爆燃打炮并将信息及时返回到主值班员。5.给粉机分开关未复位,事故处理慌乱,处理方法欠妥,是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的主要原因。01 时 01 分,何某某令再次投入给粉总电源,12 台给粉机全部自动启动、炉膛负压表指示到最大值(表量程为400Pa)、锅炉汽压急剧上升、过热器 1.2 号安全门动作,此时,已严重违反运行规程,应停炉处理缺陷,处理好后再重新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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