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沧州大化 TDI 有限责任公司“5.11”爆炸事故事故经过2007 年 5 月 11 日 13 时 40 分左右,沧州大化 TDI 有限责任公司一车间硝化装置发生爆炸,并引起附近一个甲苯缓冲罐(容积约 50m3)发生二次爆炸。TDI(甲苯二异氰酸酯)是剧毒化学品,生产过程涉及氯气、光气、硝酸、甲苯等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钢筋混泥土框架全部倒塌,厂区所有房间玻璃破碎,供电系统和 DCS 控制系统严重损坏。经核实,事故造成 5 人死亡,重度伤 14 人,中度、轻度伤数十人。事故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一硝化系统在处理系统异常时,酸置换操作使系统硝酸过量,甲苯投料后,导致一硝化系统发生过硝化反应,
2、生成本应在二硝化系统生成的二硝基甲苯和不应产生的三硝基甲苯(TNT)。 因一硝化静态分离器内无降温功能,过硝化反应放出大量的热无法移出,静态分离器温度升高后,失去正常的分离作用,有机相和无机相发生混料。混料流入一硝基甲苯储槽和废酸储罐,并在此继续反应,致使一硝化静态分离器和一硝基甲苯储槽温度快速上升,硝化物在高温下发生爆炸。另外该企业在管理上存在以下问题也是导致事故的原因。(1)生产、技术管理混乱,工艺参数控制不严,异常工况处理时没有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在生产装置长时间处于异常状态、工艺参数出现明显异常的情况下,未能及时采取正确的技术措施,导致事故发生。(2)人员技术培训不够,技术人员不能对
3、装置的异常现象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操作人员对异常工况处理缺乏经验。(3)该工厂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泵设计不合理等问题。事故教训及措施这次事故暴露了该化工生产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的薄弱环节。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止危险化学品行业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现提出如下改进措施要求:1、立即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夏季高温季节,是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多发期。排查治理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始终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位的任务。2、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和每个
4、人;加强对开停车、检维修和新产品试生产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定并严格实施科学的作业方案和规程,如化工生产企业作业票证制度等,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企业生产流程各环节、各岗位的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加强人员培训,特别是关键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和驻厂施工人员、农民工的培训;切实增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3、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日常安全监管,认真开展许可工作“回头看”,在政府领导下,通过联合执法,认真核查是否已实施关闭,原料、产品及设施是否妥善处置,是否真正关闭到位,从而促进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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