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石人沟铁矿“711”重大炸药爆炸事故事故概况2009 年 7 月 11 日,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石人沟铁矿井下发生炸药爆炸事故,造成 16 人死亡、6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971.23 万元。事故经过2009 年 7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左右,石人沟铁矿民爆运输服务中队用专用车辆运送民爆器材到达石人沟铁矿北区斜井井口,为通业公司施工队和温州矿山井巷工程公司施工队运送炸药 14 箱(336 公斤),导爆管雷管 600 发(1-10 段)。14 箱炸药装入斜井矿车,由斜井卷扬送至斜井-60 米水平井底车场,温州矿山井巷工程公司施工队 2 人在躲避硐室对面车场人行道领走4 箱炸药(事故后退库),搬运至距斜井井底车场 300 米以外的盲竖井-60 米车场;通业公司施工队领走 1 箱炸药(事故后退库)。10 时 10 分左右,通业公司施工队保管员王启在地面领取导爆管雷管 600 发,撕下塑料包装,并用软绳通过导爆管内圈将导爆管雷管捆绑在一起背在后背上(导爆管每 10个一把,共 60 把), 人工徒步经斜井人行道由地表送至躲避硐室里间分发,10 时 25 分发生爆炸。直接原因导爆管雷管在裸露运送途中造成导爆管破损,破损的导爆管雷管在无防爆设施的躲避硐 室内发放,遇到漏电产生的电火花引发导爆管雷管爆炸,继而引发炸药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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