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沈阳市法库县柏家沟煤矿“8.18”瓦斯爆炸事故一、基本情况:2008 年 8 月 18 日 9 时 40 分, 辽宁沈阳市法库县柏家沟煤矿(地方国有矿)二水平 301 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下井 81 人,共造成 26 人死亡二、原因分析:事故区域通风系统不稳定,301 采煤工作面风量分配不合理,导致左工作面风量明显不足,遇有地质构造及周期来压,大量瓦斯涌出,达到爆炸界限,工人违章放“糊炮”崩大块岩石产生火焰引爆瓦斯。事故的性质是:责任事故。三、防范措施:切实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各煤矿企业要落实通风、瓦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
2、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所有煤矿的生产水平和采区都要实行分区通风,严禁不合理串联通风,杜绝无风、威风作业。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加强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严禁空班漏检。严格按规定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加强系统维护,确保运行可靠,瓦斯超限时必须能够及时报警、断电。通报还要求, 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放炮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矿井必须配备专职放炮员,专职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放炮的规定要求,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必须使用粘土炮泥封实,严禁放明炮。2008 年 9 月 5 日 3 时许,河北唐山市古冶区新华煤矿井下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9 人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矿主盲目组织 4 人下井施救,也下落不明。截止 9 月 21 日,已造成 11 人死亡,仍有 2 人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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